
富翁清楚表明,秘书情妇没有强迫他结婚。(示意图取自8视界新闻网)
(新加坡讯)高龄97岁富翁想给包养超过半世纪的“秘书”和私生子一个名分,与原配生的儿子就此家事将之带上庭处理遭驳回。
《8视界新闻网》报道,高龄97岁富翁包养秘书超过半世纪,在原配过世后想给秘书和私生子一个名分,但原配儿子反对老父再婚,怀疑他没有足够心智能力做决定,向法院申请他所签署各种文件无效。然而法官发现富翁不但头脑清晰,且“结婚是想给情妇的公平”意念清楚,驳回了相关申请。
根据家事法庭的判词,起诉人是97岁富翁和原配所生的儿子,判词并未揭露他的年龄。答辩人是富翁的秘书情妇,至于富翁本人也被列为第二答辩人。
判词显示,富翁在上世纪50年代结婚,和原配育有三个儿子。他在60年代开办化工业公司,直到2023年7月时仍任公司董事。
1971年,他和公司的秘书发展婚外情,两人也生了一个儿子。原配对此视而不见,两边家庭不相往来但也各自安好,富翁因此享受齐人之福超过半世纪。
原配于2014年过世,秘书情妇两年后搬进富翁家照顾他,当时同在一屋檐下的还有起诉人的其中一个儿子和其家人。
富翁计划和情妇完婚
2017年9月份,富翁在家中跌倒。2021年6月,秘书情妇通知起诉人的哥哥说她和富翁打算注册结婚,其他儿子听说后立刻回家和富翁开了个家庭会议,起诉人的儿子即富翁的孙子偷偷录音。
秘书情妇加入会议后,双方一言不合,情绪开始激动。当时,情妇表明如果得不到原配后代的祝福,而他们又能好好照顾富翁,她愿意“功成身退”。
起诉人说富翁在那次的家庭会议上显得对再婚一事一无所知。同月份,起诉人的儿子以富翁健忘、无法准确做决定为由,申请禁止富翁和情妇登记结婚。
富翁:再反对就分不到家产
数日后,情妇传达富翁要召开新家庭会议的要求,起诉人和儿子双双缺席,起诉人的儿子写了封信给富翁解释他为何没出席会议。
富翁随后让起诉人将他的一封“终止继承权”通知书转交给孙子(起诉人的儿子)。信中,富翁斥责孙子申请注册结婚禁令的行为是无比荒唐。
富翁也放话,已签署遗嘱附录,规定除非儿子和孙子撤回所提出的禁令申请且停止散播他不具备做决定能力的谣言,否则他们将不配分得他任何遗产。
富翁甚至要求孙儿一家在指定日期前搬出家门。对此,起诉人和儿子都认定富翁不会这么绝情,怀疑信不是他写的。
儿孙称富翁遭不正当影响
富翁因再婚一事和儿孙闹翻后,甚至气到一度离家出走。他后来也针对贷款和孙儿更换住家锁头一事,将起诉人和孙儿告上法庭。
对于三代人之间的这些恩怨,起诉人父子仍坚持认为富翁受到了他人不正当影响,在应对富翁的诉讼之余,也入禀法院申请富翁在2017年跌倒后所签署的文件都无效,当中包括指定秘书情妇为受权人的持久授权书、设立惠及秘书情妇母子的信托基金、修改遗嘱和决定再婚等。
去年,有关婚姻注册禁令的申请已撤销,判词并未揭露撤销的原因。
法官:富翁仍有能力做决定
秘书情妇供证时表示,她因为宗教原因想在有生之年成为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
富翁也说他早就有意成全她的心愿,但迟迟没有行动是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不一样,他不想因为和情妇完婚而要转信她的宗教信仰,后来知道他无需改信仰后,就决定要和她完婚。
他清楚表明,秘书情妇没有强迫他结婚,他说自己一生“独断专横”,无论在事业方面还是个人生活方面,从不允许任何人包括已故的原配影响他的决定。
他也说2017年跌倒后,他开始有计划地规划自己剩余的人生和身后事以及财产的分配安排等,没有人干涉。
法官综合大量医学评估、专家联合意见及证人的证词后,认为富翁虽有短暂记忆减退和反应较慢及听力不好等情况外,他其实具备理解和做决定的能力。法官指出,高龄并不等同于缺乏行为能力,也没有证据显示富翁受到不正当影响。
法官说,法院不是批判一个人的道德行为的地方,而是要确保富翁的决定能得到尊重,在那基础上也要查明他的决定是否是他的真实意愿。只要是在他的自由意志和具备精神能力下作出的决定,即便有关决定不被社会理解和接受,法院也无权否决。
法官补充:“没必要去批判一个97岁的老人为何要再婚。关键在于,他具备相应能力,我们就该尊重其个人选择。他的原配过世了,想再婚迎娶长期陪伴自己的第一答辩人,这并无反常。他犹豫的理由是不想改变宗教信仰,这已清楚显示他清楚知道自己愿意和不愿意做什么,可见具备为自己作出决定的能力。”
起诉人已针对法官的裁决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