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57岁男子因涉嫌违反《1871年刑法典》、《2014年防止骚扰法》及《2015年酒精管制(供应与消费)法》,将于2025年7月4日在法庭被控。
据报,2025年5月3日,该名男子在后港5道涉嫌破坏某政党的竞选宣传品,包括折断旗帜杆及撕毁宣传海报。他还涉嫌向在场的政党义工使用具威胁性、辱骂性及侮辱性的言语,并推撞其中两名义工。案发时,该名男子涉嫌处于醉酒状态,随后被警方逮捕。
该名男子将被控以下罪名:
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426条文的刑事恶作剧罪,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违反《2014年防止骚扰法》第3(1)(a)条文的蓄意骚扰罪,最高可判处六个月监禁,或最高5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2条文的使用刑事武力罪,最高可判处三个月监禁,或最高15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违反《2015年酒精管制(供应与消费)法》第14(2)(b)条文,在醉酒状态下滋扰公众罪,初犯者最高可判处六个月监禁,或最高1000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对此类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任何公然无视法律的人士,必将依法采取果断行动。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7月3日 上午12时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