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在新冠疫情期间,利用临时同房居住的机会,对其儿子的继女实施了持续性的性虐待。
受害女孩当时年仅11至12岁,由于感到羞愧,起初将这一切视为秘密。
这名68岁的男子于周五(7月31日)被判处11年六个月监禁,罪名是猥亵和性虐待该女孩。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该男子的姓名被保密。
他承认了八项指控:其中五项是猥亵14岁以下且与其有亲密关系的儿童,一项是涉及侵入的性侵犯,以及两项与儿童进行猥亵行为。
法院最终就两项猥亵指控和一项性侵指控对其进行判刑,其余罪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2022年进入中学后,受害者向亲近的朋友透露了被性侵的经历,朋友建议她报警。但由于不希望父母担心,她当时决定不报案。
几天后,一名与受害者哥哥交往的同学在翻看她的手机时发现了相关信息。该同学将此事告知男友,随后由其男友通知了父母。
在女孩向父母讲述经过后,她的继父与自己的父亲(即被告)对质。但法庭获悉,施暴者起初否认有任何性行为,声称自己只是抱了她。
直到儿子威胁要报警,该男子才承认自己“做错了”。随后儿子要求他搬离公寓,该男子在两天后搬走。
由于不想让继父难过,女孩再次决定不报警。直到2024年,一名儿童保护服务机构的官员最终说服她报案。
副检察官 Goh Yong Ngee 和 Ariel Tan 请求法院判处该男子11年至12年六个月的监禁,并增加一年监禁以替代鞭刑。由于该男子已超过50岁,无法执行鞭刑。
检方表示,受害者因这些罪行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导致其出现自残行为,害怕男性,且难以信任他人。
检方还强调,受害者的年龄极小且双方关系亲密,这是本案的加重情节。
检方指出,该男子作为继祖父,是具有权威的人物,且由于同住,与受害者在物理距离上非常接近,这极大地增加了受害者对他照顾自己的信任程度。
“然而,被告并没有照顾她,反而滥用职权并利用这种信任,对受害者实施了极具侵入性的性行为,”检方在法庭上表示。
多次性虐待细节
2021年,女孩11至12岁时,与父母、三个兄弟姐妹、一名家庭帮佣以及被告同住在一套公寓里。
被告原本与她的兄弟们共用卧室。当家庭帮佣因感染新冠而患病时,女孩临时搬到被告和两个兄弟的房间共住约一周。
在第一次被性侵的那天,被告起床去洗手间时,发现女孩在床上清醒且不安地动来动去。
当被问及为什么没睡时,女孩回答说有些事情在困扰她。该男子便让她到自己的床上陪他睡,女孩照做了。
当女孩躺在他身边时,他把手机递给她让她玩游戏。在明知女孩并未同意的情况下,他多次猥亵她并实施性行为。
此次事件后,女孩搬回了原来的卧室,但法庭获悉,该男子在同年晚些时候再次对其进行性侵。
在女孩12岁生日后的另一次事件中,该男子再次将她叫进卧室进行猥亵。他还暴露身体并强迫她触摸他,随后警告受害者不要告诉任何人。
法庭获悉,由于反复遭受性侵,女孩感到悲伤、恐惧、厌恶和愤怒。
她经常不由自主地想起被虐待的经历,并患上失眠和食欲不振。她甚至产生了自杀念头,并至少两次尝试自残。
此外,她变得害怕男性,难以信任他人,在学校上课时也难以集中注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