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八岁女儿获判无罪 精神分裂妇将被扣留在IMH至少12个月

(图:心理卫生学院)
承认谋杀八岁女儿但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而获判无罪的妇女将被扣留在心理卫生学院至少12个月。
36岁的妇女前年8月10日早上捅死年仅八岁的大女儿。调查发现,妇女患有精神分裂症好几年却没有接受治疗,而根据心理医生评估,妇女在案发时病情严重,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尽管她去年9月在庭上认罪,法庭因她案发时精神不正常而判她无罪,并向律政部长汇报,由部长指示要将她关押在精神病院、监狱或适合安全监护的地点。
律政部昨天(13日)答复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询问时透露,妇女自去年11月8日以来一直都在心理卫生学院,她将被扣留至少12个月。
包括一名医生在内的两人每六个月会检讨她的情况至少一次,评估她的精神状况,以及她若获释,是否会伤害自己或他人。
律政部长会考虑心理卫生学院主要官员以及访客的意见,以及相关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释放妇女。
如果评估结果是认为妇女不宜获释,当局可在拘留期结束前,向法院申请延扣长达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