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八歲女兒獲判無罪 精神分裂婦將被扣留在IMH至少12個月

(圖:心理衛生學院)
承認謀殺八歲女兒但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而獲判無罪的婦女將被扣留在心理衛生學院至少12個月。
36歲的婦女前年8月10日早上捅死年僅八歲的大女兒。調查發現,婦女患有精神分裂症好幾年卻沒有接受治療,而根據心理醫生評估,婦女在案發時病情嚴重,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儘管她去年9月在庭上認罪,法庭因她案發時精神不正常而判她無罪,並向律政部長彙報,由部長指示要將她關押在精神病院、監獄或適合安全監護的地點。
律政部昨天(13日)答覆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詢問時透露,婦女自去年11月8日以來一直都在心理衛生學院,她將被扣留至少12個月。
包括一名醫生在內的兩人每六個月會檢討她的情況至少一次,評估她的精神狀況,以及她若獲釋,是否會傷害自己或他人。
律政部長會考慮心理衛生學院主要官員以及訪客的意見,以及相關罪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釋放婦女。
如果評估結果是認為婦女不宜獲釋,當局可在拘留期結束前,向法院申請延扣長達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