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熊希兴。(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科技公司创办人被指失信450万元的投资金,将部分款项花在个人开销上。他不认罪,案件前天开审。
被告熊希兴(50岁)是科技公司的创办人。他面对两项失信的控状,当中指他在2018年11月15日,失信投资者陈福义用于购买公司股份的450万元投资款。
被告不认罪,案件前天开审。陈福义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供证。
陈福义表示,他是另一家公司的董事,公司经营投资、教育、IT以及产业发展等生意。他是通过一名朋友介绍而认识被告。
2018年11月,陈福义与被告签署协议,以450万元购买被告公司的股份。被告当时声称,这些股份登记在一名叫罗伟光的男子名下,由其代为保管,因此被告需要用这笔450万元买回罗伟光名下的股份,随后再转让给陈福义。
陈福义透露,购买被告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共有数人,这450万元中,有250万元来自其他投资者,剩余的200万元则是他自己的资金。
陈福义也提到,在投资被告公司之前,他和其他投资者曾投资过一家教育公司,但事后却迟迟未收到教育公司的股份。协助他进行投资的,正是被告。
控方于是问陈福义,既然如此,为何还要投资被告公司?陈福义解释道,该教育公司当时正筹备在中国或香港上市,而他自己的公司当时也花了约两年时间筹备上市,因此深知上市过程十分耗时。加上他是在投资教育公司两年后才投资被告的公司,当时并未察觉会出现问题。
陈福义指出,他随后质问被告关于投资教育公司的进展,被告却无法做出合理交代。他与其他投资者开始不信任被告,担心同样的问题会发生在被告公司的投资项目上。他指被告为了让投资者有信心,还准备了一份担保信给他们。(人名译音)
案件还在审讯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