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QIAN YAN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本期,小编带您一起走进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区)——新加坡。
No.1 概 况

新加坡自由贸易港位于马六甲海峡的东南侧,扼太平洋、印度洋航运要道,是世界著名的航运中心、世界第三大炼油中心、第三大金融中心,也是全球著名的电子工业中心,亚太地区最大转口港,世界最大的货柜港口之一,集仓储、贸易、加工和金融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国际性港口。
No.2 发展情况
转口贸易阶段
英属殖民地时期(1819-1959),新加坡经济产业主要是转口贸易,产业结构脆弱,易受外部经济波动影响。
进口替代产业阶段
20世纪50年代以后,新加坡政府发展进口替代产业,发展了食品、印刷、纺织、服装、木材加工等重点产业,改变了过度依赖转口贸易的畸形产业结构。
出口导向产业阶段
1965年,新加坡独立后,再次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出口导向战略。发展了一些重要出口产业,如炼油、船舶制造、房地产、金融等产业。
投资导向性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新加坡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鼓励国内企业和个人投资海外,同时将大量资源投入到新兴支柱产业,如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产业。
知识密集型产业阶段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1年全球经济衰退后,新加坡提出建设“知识型产业枢纽”战略,加强了生物医学、信息产业等世界级科学工程研究,并建设了纬壹科技城,设立全国科学奖学金,鼓励年轻人从事科研。
No.3 运营与管理模式

统一管理、政企分离的淡马锡经营模式
淡马锡经营模式:即港区采取公司化运营,行政管理与运营权分离,政府负责宏观发展规划并提供相关服务和监督,港区的经营由企业负责,政府不直接参与港区经营管理。
优点:统一管理、政企分离。避免了政府对港区直接管理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服务目标不统一、部门协调不一致等弊端,赋予公司灵活机动的自主权,在开放自由的环境里能够快速灵活地作出应对,从而保障自由贸易港的平稳运行。
No.4 配套政策


1.贸易自由化政策
“零关税”
对除石油、烟草、酒类、机动车辆外商品实行零关税。
“零配额”
除危险品、武器、药品和化妆品等特殊货物、特定地区需要申请许可证外,不对进出口商品实施配额限制,绝大部分货物进出口自由。
通关高效便利
除药品、化妆品和危险物品等商品报关时需要出具批准通知或许可证外,其他进出口货物只需填写和交验相关单证即可。新加坡拥有高效的海关贸易系统网络,实现了国内部门和国际港口间信息共享,实现了高效调度和快速通关。
航运服务业发达
新加坡港是全球最大的燃油供应港,汇聚了航运交易、船舶经纪、航运资讯、船舶维修和海事培训为基础的完整产业链。

2.投资自由化政策
外商投资自由
在新加坡除金融、电信、广播、报纸、印刷、房地产、游戏等敏感领域受管制外,外资企业在新加坡投资形式和范围不受限制。
企业设立便利
企业注册手续简便、费用低廉,只需提供相关材料一般3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公司注册,而且政府日常管理中不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过度约束,企业完全依靠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运行。
3.金融自由化政策
新加坡无外汇管制,居民和非居民都可自由汇入汇出新加坡元,在外汇市场可自由买卖新加坡元,企业利润汇出无特殊费用也无限制。所有支付形式或资金转移不受外汇监管手续和审批限制。新加坡成为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得益于金融自由化政策。
4.人员自由化政策
新加坡设有多种工作签证,无论是从事高端研发、管理的金领阶层,还是蓝领工人,都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取得相应的工作签证。外籍劳务是新加坡主要就业力量,约占总劳力的四成。
No.5 建设经验

1.明显的区位优势
新加坡港“扼马六甲海峡之咽喉,通五湖四海之畅达”。优越的地理位置是新加坡自由贸易港发展的首要条件。
不管是发展进口替代工业、出口工业,还是发展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为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都与便利的海上运输和完善的交通网络分不开。
2.宽松的税收与外汇政策
99%的货类进入到自由贸易区内不用交纳关税,应税货物只有酒类、烟草、石油产品以及车辆等四大类商品。存储在区内的货物和区内转口货物都无需交纳消费税。
金融自由化水平较高,全面开放外汇市场,取消了外汇管制。区内设有离岸金融中心,实行与境内市场分割的模式,豁免法定储备金率、无利率管制、不收资本所得税等。


3.便捷的货物通关制度
新加坡是国际上最早建立并使用“单一窗口”贸易管理模式的国家,贸易网(TradeNet)的“单一窗口”系统,连接了新加坡所有国际贸易的主管机构,提高了通关效率,降低了通关成本。对区内企业和货物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管理模式。


4.健全的法律法规
新加坡制定了《自由贸易园区法案》(Free Trade Zone Act),对自由贸易园区的定位、功能、管理体制、运作模式、优惠政策等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并明确了自由贸易园区的主要监管部门和职责。同时,还针对关税减免等设立了《新加坡关税法》(Customs Act)以及《新加坡货物和服务税(消费税)法》(Goods and Services Tax Act),保障自由贸易园区各项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
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不设政府管理机构,采取海关、民航局、港务局监管,专业公司运营的管理模式,在交通部门牵头下,分别由新加坡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裕廊海港私人有限公司、樟宜机场集团3个自由贸易园区管理运营机构管理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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