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项涉及“公务员是否利用未公开规划信息买房”的调查,有了最新进展:政府已将8名公务员的个案转交警方进一步调查。
191名公务员的房产交易被重新检查
事件最初源于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的一份工作论文。这是一份未经同行评审的工作论文,结论尚未经过学术界正式检验,政府也指出其在数据匹配和方法上存在局限。
论文发布后还引发致谢名单争议——被致谢的新加坡国立大学方博亮教授公开澄清,自己“既不认识论文作者,也未就研究内容发表任何评论或提供数据”,并要求删除自己的名字。这进一步说明论文严谨性存疑,也解释了政府为何反复强调“统计关联不等于证明不当行为”。
论文发现,2007年至2011年间,部分参与铁路规划的公务员,购买了后来被公布为未来地铁站附近的房产。

新加坡公共服务署随后利用政府行政记录独立核查,并将调查范围扩大到2007年至2014年,以覆盖2011年之后才陆续公布的新地铁站规划。最终,政府检查了191名公务员的房产交易,核对内容包括:当时担任什么职务、能否接触未公开规划信息、买房时间、交易具体情况等。
在191人中,有8人的个案值得进一步调查,已转交警方。
新加坡公共服务事务统筹部长陈振声10月6日在国会说明,仍有进一步核查在进行。他强调,转交警方并不意味着已证明有关公务员存在不当行为——有些个案是因为交易本身有值得了解的具体情况,也可能是现阶段信息还不足以排除疑虑。
因此,目前不能简单把这8人称为“利用内幕消息炒房”。真正需要调查的是:他们当时到底有没有接触相关未公开信息,以及这些信息是否影响了房产交易。
公务员不能利用工作信息买房
陈振声表示,公务员不能利用因工作获得的非公开政府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
新加坡已有多层监管机制:
对敏感政府信息采取“按需知悉”原则,通过信息分类、系统权限、实体访问控制及审计监控限制接触范围;
公务员须申报个人利益和部分私人交易——早在1990年代就须申报私人住宅购买,并每年申报所持有的非自住物业;
现行规定更严:若掌握与某项交易有关的非公开信息,交易前必须获得所属机构负责人批准,且不限于房产;
相关要求也覆盖公务员的配偶及经济上受抚养的子女;
若将非公开政府信息透露给他人牟利,可能违反公务员规定,甚至触犯《官方机密法》。
政府也会检讨现有监管机制
在新加坡,地铁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往往直接影响房地产价值。一个新站点可能改变区域交通便利度,进而影响住宅需求、租金和房价。对普通买家来说,知道尚未公开的地铁站规划,和在消息公开后再买房,完全是两回事。
所以,调查重点是:一个人因工作提前知道未公开的重大规划信息,能不能利用这些信息为自己或家人买房?政府给出的原则是:不能。
调查不会随着8个个案转交警方而结束。政府表示,还会继续检查现有监管措施是否存在漏洞,如有不足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包括减少滥用非公开信息的机会、加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在证据确凿时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