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公司近17萬元還學費和網購 女文員被判坐牢30個月

2024/03/16   •   1627閱
女文員盜用公司款項,共17萬元,用於支付學費和網購,被判刑30個月。她修改帳目掩蓋行徑,並盜刷公司信用卡。案件揭示了公司內部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盜用公司近17萬元還學費和網購 女文員被判坐牢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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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庭。(圖:TODAY)

盜用公司支票和信用卡,並將16萬8233元的款項還大學學費和網購,女會計師被判坐牢30個月。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事發時,現年32歲的被告Nur Wahida Abdul Malik任職於樂天國際物流(Lotte Global Logistics)。她於前天(14日)對兩項失信罪表示認罪,另外兩項失信和偽造文件罪在判刑時也被納入考量。

修改帳目掩蓋罪行

被告於2015年5月至2019年10月受聘擔任會計行政文員。樂天的董事經理在出國前,都會事先簽好幾張空白支票交給被告,讓她能付款給供應商。

然而,被告卻在2017年6月28日至11月14日期間,在支票收款人欄目填寫自己的姓名,並分批11次將總數15萬1144元的款項轉至自己的銀行戶頭,並將這筆錢用於支付大學學費和個人開銷。

此外,董事經理也會交給被告一張信用卡用於支付雜費,因此她清楚知道信用卡卡號和安全碼等。被告在2018年2月2日至10月12日間,分45次盜刷公司信用卡1萬7089元。

為避免審計人員發現,被告修改公司銀行結單上的取款數字。直到2019年9月公司進行內部調查,其行徑才被暴露。

辯護律師:被告第一時間認罪 並已做出賠償

控方表示,被告的犯罪行為持續超過一年,顯示其持續詐騙,要求判她坐牢30至32個月。

辯方律師則在求情時表示,被告承認罪行並全力配合警方調查,顯示她已經懺悔。此外,她也已經向公司做出超過4萬3743元的賠償,並和公司達成協議將在出獄後償還所有的款項,因此懇求法官判她坐牢22個月至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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