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妹妹偷美妝產品放進手中紙袋,再拿到電梯處與被告碰面,把偷來的東西都藏進行李箱。 (示意圖)
(新加坡訊)妹妹遊說姐姐合夥行竊,企圖將偷來的美妝與護膚品放上網轉賣牟利,由妹妹出手偷、姐姐則帶著行李箱在外接應,結果行跡敗露,雙雙落網。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尤妮絲(Eunice Mashiro,27歲)面對三項包括偷竊和欺騙的控狀,她承認其中兩項,被判坐牢24天。
案情揭露,被告20歲的妹妹王佳琪(音譯)某天向姐姐提議,打算從本地多家商店盜竊護膚與美妝產品並放上網轉賣,還聲稱這種作案手法不易被察覺。被告聽後應允入伙。
隨後,兩姐妹在網購平台Carousell各自開設帳號。在陸續接獲買家訂單後,兩人於2024年5月4日決定按照訂單行竊。
在前往商場的途中,兩姐妹商討了作案細節以防敗露,最終敲定由妹妹進入店內順手牽羊,被告則攜行李箱在店外守候,待妹妹得手後將贓物裝入箱內,再一同逃離現場。
妹早前認罪 判處15月緩監
案發當天,妹妹潛入一家美妝店,盜走防曬霜、香水及粉底液等共8樣、總值1324元的產品。她把未付款的商品塞進紙袋後若無其事地走出店鋪,隨後在電梯處與被告會合,合力將贓物轉移到行李箱內。
美妝店後發現商品失竊後報警,姐妹最終落網。
除了上述案件,被告也在2024年4月18日到6月12日之間,多次欺騙一家售賣女裝的網商,謊稱衣服沒送到,要求補送或退款。
被告妹妹早前已認罪,被法庭判處接受15個月的緩刑監視。
聽聞姐判刑 妹當場落淚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指出,這起案件的主謀實為妹妹,被告是出於對妹妹的疼愛,才照著其計劃干案。
律師指出,兩姐妹自幼缺乏父母及長輩照顧,被告雖年紀尚輕,但在家中已算「大人」,因缺乏引導才誤入歧途。
律師強調,此案雖有預謀,但計劃並不縝密,兩人並未喬裝掩飾身份,很快便被警方偵破。鑒於被告事後已全額賠償受害商家的損失,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出庭旁聽的被告妹妹在聽聞姐姐被判刑後,當場忍不住落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