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和上司女友及另一名同謀,長期虐待親妹妹致死,昨日在高庭選擇不抗辯,遭裁定共謀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
高庭法官許德倫下判時指出,這是一起親哥哥虐待妹妹致死的悲慘案件,死者黃寶英原本敬重兄長,相信他會照顧自己,沒想到黃博燦竟以極不人道的手段對待她,最終導致她死亡。
法官當庭訓斥被告:「我希望你永遠記得你對自己的妹妹做過什麼。」

黃博燦透過律師表明不反對控方所提出的案情,選擇不抗辯。(《聯合早報》取自網絡)
《聯合早報》早前報導,當時19歲的黃寶英為了減肥及賺錢,與34歲哥哥黃博燦一同加入保健產品直銷公司,卻遭哥哥、其47歲女友兼公司女老闆許美婉,以及67歲直銷會員林炳忠,以「處罰」為由長期虐待。
3人於2021年2月中旬至5月4日期間,因不滿黃寶英直銷工作表現欠佳 、缺乏行動力等,將她禁錮在廁所及反覆抽打。黃博燦也故意限制妹妹每天只能吃一餐,聲稱要讓她從飢餓中學會感恩,甚至剪掉她珍惜的長髮,再將她趕出家門羞辱。
黃寶英最終於2021年5月5日清晨身亡,死時體重僅27.6公斤,較案發前11個月至少減少20公斤。法醫鑑定死因為嚴重營養不良、敗血症,以及身體大範圍鈍器創傷。
辯方律師薩斯納登及陳麗文求情時,促請法官判處黃博燦終身監禁,免除死刑。
辯方指出,黃博燦已承認自己的錯誤,對身為哥哥卻未能保護妹妹,甚至參與虐待她的行為深感懊悔。
控方不反對法庭判處黃博燦終身監禁,也沒有要求對他施以鞭刑。(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