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在多次追求其女性室友未果後,竟採取暴力手段將其強姦,事後還試圖道歉請求原諒。
34歲的伊朗籍男子凱文·莫塔萊比(Keivan Motallebi)於周三(11月4日)被判處10年監禁及6次鞭刑。
他承認了一項強姦罪名,另有一項類似指控被納入量刑考慮。
受害者(身份受禁令保護)於2021年1月15日從中國來到新加坡。她從一名住在主臥的女性房東那裡租了一間臥室。
法庭獲悉,莫塔萊比於2023年1月搬入該單位,與上述女性房東同住主臥。法院文件中未披露莫塔萊比與房東的具體關係。
莫塔萊比在搬入當月,在廚房首次遇到了當時26歲的中國籍受害者。
2023年1月30日晚上7點左右,受害者下班回家。當時房東和另一名租客都不在屋內。
莫塔萊比敲開受害者的臥室門,邀請她到客廳聊天。
兩人坐在沙發上分享彼此的信息。在莫塔萊比詢問其感情狀況後,受害者告知他自己目前單身。
隨後,莫塔萊比表示喜歡她,請求與她建立戀愛關係。
受害者表示需要時間考慮,隨後回到了自己的臥室。
第二天,當受害者回家後,莫塔萊比兩次接近她,再次提出交往請求,但被受害者拒絕。
不久後,受害者聽到臥室門被敲響,打開門後發現莫塔萊比全身赤裸地站在門外。
受害者驚恐之下試圖關門,但莫塔萊比強行闖入,違背其意願將其拖入主臥。
儘管受害者激烈反抗,莫塔萊比仍對其實施了強姦。
事後,莫塔萊比向受害者道歉,並詢問她是否願意原諒自己。
受害者表示自己太害怕了,想要洗澡。隨後她發現自己的手指在掙扎過程中被劃破了一道小口子。
受害者隨即向警方報案,稱自己被強姦。
量刑階段
副檢察官林普萊吉特·考爾(Rimplejit Kaur)和阿黛爾·泰(Adelle Tai)請求法院判處被告九年半至十年半監禁,以及6次鞭刑。
考爾女士表示,莫塔萊比在受害者的家中實施強姦,而家本應是受害者最安全的避風港。
她強調,強姦是一項極其惡劣的罪行,會給受害者留下無法抹去的心理和情感創傷。
莫塔萊比沒有聘請律師,但向法院提交了九頁的書面陳述。
在被問及是否有補充時,莫塔萊比表示他深感抱歉。
「我希望能夠改變過去,但我做不到,」他說,「因此,我懇請法官在量刑時能給予寬大處理,給我一個在未來改變的機會,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隨後,他針對檢察官提出的「在受害者家中作案屬於加重情節」這一點進行了辯解。
「我的看法不同,因為我也住在那個單位里,」他將自己的情況與一名在他人家中修理燈具時實施強姦的承包商案例進行對比。
他說:「我不是去修理或提供服務的,那裡也是我的家。我有鑰匙。那是一個四人合租房,不只是受害者的家。」
在宣判時,法官梅維斯·錢(Mavis Chionh)重申,強姦是嚴重且惡劣的罪行。
她指出,莫塔萊比關於「同住一屋」的辯解「毫無意義」。
法官表示:「在受害者自己的家中實施強姦被視為加重情節,因為家是一個人理應感到最安全的地方,」並補充說,在自家範圍內發生暴力犯罪,徹底摧毀了這種安全感。
法官認為,莫塔萊比在強姦後向受害者道歉可能表明他有「一定程度的悔意」,但這並不具備「太大的減輕量刑權重」。
這是因為這種道歉並沒有伴隨任何願意承擔責任的行為,例如主動向警方投案。
根據法律,強姦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並可處以罰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