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就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作出宣判。一名51歲男子因強姦、非禮親生女兒及刑事失信罪,被判處14年監禁。
因超齡免鞭刑,依法改判追加刑期
庭審資料顯示,被告共承認了強姦、非禮以及刑事失信三項罪名,受害者為他案發時年僅15歲的親生女兒。為防止未成年受害者的身份被辨認或曝光,法庭頒布了嚴格的禁言令,禁止媒體與公眾披露被告姓名及任何關聯細節。
在最終判處的14年刑期中,包含因免受鞭刑而追加的4個月監禁。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規定,年滿50歲的男性罪犯免受鞭刑,主審法官依法以4個月刑期替代了原本對應的9下鞭刑。此外,該男子此前在一家公司擔任總經理期間曾侵吞23000新元公款,該案在本次審理中一併予以量刑。

借管教之名施暴多年,受害者趁隙逃脫報警
案情披露,受害女孩自幼生活在長期的家庭暴力中。只要日常瑣事稍不如意,被告就會扯住她的頭髮拖拽,或是抄起衣架、藤條反覆抽打。在長年的威嚇下,女孩一度將這些暴力對待誤認為是家長的正常管教,始終不敢向外人吐露半句。
2024年8月10日晚,被告因家務瑣事在屋內大發雷霆,掀翻餐桌上的物品,並在睡前拆下了屋內的監控攝像頭。次日清晨,被告在女兒房內對其實施強姦。事發後,受害者趁父親進浴室洗澡的空隙衝出家門,直奔附近的鄰里警局報案。被告追至警局外,隔著玻璃看到女兒已在做筆錄,隨即折返回家換了一條牛仔褲,隨後才前往警局投案。後續調查還發現,他在2021年至2023年間曾偷拍女兒胸部照片。
司法嚴懲親屬侵害,及早求助阻斷家暴
這起判決明確表明,親屬關係絕非逃避法律責任的保護傘。針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和長期虐待,本地司法體系始終依法嚴加懲處。法庭同步施加的身份禁言令,也是為了切斷輿論聚焦,避免對未成年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
阻斷家庭暴力,往往需要及早藉助外部的法律和社工力量。在新加坡,若遭遇家暴或發現未成年人面臨危險,可立即撥打24小時全國防暴防騷擾熱線(NAVH:1800-777-0000),或前往就近的鄰里警局與家庭服務中心(FSC)尋求救助。受害者也可依法向家事司法法院申請緊急人身保護令(PPO),通過法律手段脫離危險環境。
📌 要點總結
✦ 51歲男子強姦15歲親生女兒被判監禁14年,因年滿50歲免受鞭刑,依法加刑4個月替代9下鞭刑
✦ 受害者長期遭受暴力體罰,案發清晨趁父親洗澡逃出家門前往警局報案
✦ 法庭頒布禁言令保護未成年受害者隱私,新加坡設有24小時反家暴專線提供求助支持
向家庭暴力說不,及早求助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