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38歲男子於周二(11月3日)出庭受審,他涉嫌襲擊前女友,導致對方手指骨折被送往醫院治療。
被告菲利普·邦卡茨(Philipp Bonkatz)是一名德國公民。他最初獲得了考慮新認罪提議的時間,但最終選擇進行審理。
他目前正就三項指控進行抗辯,分別是:故意造成嚴重傷害、非法禁錮以及故意造成傷害。
據稱,該事件發生在2024年3月2日凌晨3點左右,地點位於馬林拜路(Marine Parade)The Shore Residences的一套公寓內。當時兩人共同居住在該公寓中。
受害者描述感情經歷
原告陳女士(Ms Chin Kah Yan)作為檢方的首位證人出庭,描述了她與邦卡茨相識的過程。
她回憶道,2023年3月或4月,她與朋友喝酒時,朋友看到邦卡茨後大喊:「噢,一個維京人!一個維京人!」法庭證據顯示,邦卡茨的身高超過2米。
陳女士隨後與邦卡茨成為朋友,後者開始參加她組織的活動。
兩人於2023年8月的國慶日首次約會,同年10月,陳女士搬進了他的公寓。
就在那個月,邦卡茨還給當時的僱主漢莎航空(Lufthansa)寫了一封電子郵件,請求將陳女士登記為他的同居配偶。
當被副檢察官滕殷行(Teng Yin Hang)問及為何決定搬去與他同居時,陳女士表示當時她正在尋找租房,而邦卡茨建議她搬進來,於是她同意了。
陳女士作證稱,邦卡茨從2023年12月開始對她實施暴力,首先是在塔希提,隨後是在紐西蘭和澳大利亞。
他們曾嘗試進行伴侶治療,她也開始在某些日子搬回父母家居住,以減少與邦卡茨共處的時間。
她表示,邦卡茨在2024年1月首次在新加坡毆打她。隨後她將一半的物品搬回父母家,但偶爾仍會去他的家。
陳女士說,在被邦卡茨毆打之前,她認為他們的關係「幾乎完美」。
「因為他看起來非常善良,非常有紳士風度,而且社交圈很廣,」她說。
「但我想在12月之後,我很快意識到這一切只是一個假象。他可以偽裝成任何你想要的樣子……但在關起門來後,我發現他極其輕蔑,甚至非常暴力……我是通過慘痛的教訓才發現的。」
在陳女士作證時,邦卡茨低著頭,面無表情。由於檢察官表示陳女士對他感到恐懼,法庭在被告席前安裝了一個摺疊屏風將兩人隔開,作為保護措施。
其身份並未被禁言。
在描述2024年3月2日的事件時,陳女士說她當時在家裡用筆記本電腦工作,並要求邦卡茨回家。
陳女士表示,當他在凌晨2點到3點之間進入公寓時,「已經對我有點不耐煩了,因為我沒有迎接他」。
她說他聽起來非常惱火,詢問地板上的一些紙片是怎麼回事。她猜測是因為她打開陽台門通風,風把紙吹到了地上。
陳女士說,邦卡茨向她扔了一張紙,讓她感到厭煩,於是她把紙扔了回去。
隨後,她說他將她推倒,導致她臀部著地。
接著,他從冰箱裡拿出一瓶飲料開始飲用。
陳女士說她很生氣,用髒話質問邦卡茨怎麼能這樣做,並推了他的軀幹部位。
受害者:他把我拎了起來
「作為回應,他咳嗽了一聲。他明顯變得非常憤怒,然後把我拎了起來。我當時扎著低髮髻或低馬尾,他抓著我的頭髮把我拎離地面約42厘米——因為這就是我們的身高差——他把我拎起來,讓我與他面對面,」身高1.59米的陳女士說道。
她說她感到頭皮劇痛。
之後,她要求邦卡茨放開她,並用手抓住了他的「男士髮髻」。兩人在掙扎中一起摔在地上。
此時,由於邦卡茨被發現在被告席上使用手機,法庭程序一度中斷。
當地區法官沈婉琴(Shen Wanqin)詢問他是否在錄音時,邦卡茨回答他是在「發信息」。法官告知他在庭審期間禁止使用手機,隨後繼續審理。
陳女士說,當邦卡茨揪著她的頭髮將她拎起時,她感到巨大的痛苦和恐懼,因為她感覺自己在空中懸掛了「很長時間」。
「而他當時應該是我的伴侶,所以我感到非常心碎……因為我對伴侶的浪漫期待應該是保護和愛,而不是虐待,」她說。
她說她感到恐懼,因為邦卡茨比她大得多。她表示此前曾就其他虐待事件正式向警方報案。
「他利用自己巨大的體型來恐嚇我,把我壓在下面,阻止我離開,襲擊我,甚至對我發動偷襲,」她說。
在掙扎過程中,她說邦卡茨咬了她的無名指。
她隨後因手指骨折住院治療。
該受害者作證了一個多小時,隨後聽證會休庭至周三。她尚未陳述指控中關於邦卡茨涉嫌將她禁錮在陽台,以及將其襠部和下頜拎起後扔在地上的部分。
由於邦卡茨此前在猶豫是否認罪,聽證會推遲至下午4點30分才開始。
預計陳女士將於周三繼續提供證據。
如果被判定故意造成嚴重傷害,邦卡茨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或鞭刑。
如果被判定非法禁錮,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如果被判定故意造成傷害,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罰款最高5,000新加坡元(約3,909美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