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我殺她,好讓你們開槍射我!」
一名27歲大學生受幻聽影響,萌生殺人後喝漂白水自殺的念頭,去年7月持刀在商場隨機襲擊一名陌生女郎,劃傷對方頸部後,再朝其胸口刺下一刀。他今早承認企圖誤殺罪,被判監禁5年6個月。
這起案件於去年7月14日凌晨約1時25分,發生在嘉龍威購物廣場。
被告蔡靖源(譯音,27歲)昨早承認一項企圖誤殺罪。另兩項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及攻擊性武器法令的控狀,則由法官在判刑時一併納入考量。
《新明日報》報導,控方指出,被告於2021年5月首次因焦慮症狀求醫,過後被診斷患有廣泛性焦慮障礙及強迫症狀。
他接受治療後病情一度好轉,但自2023年3月複診後便不再覆診,精神狀況隨後惡化,並開始出現幻聽,聽見有聲音指使他殺人後喝漂白水自殺。
案發前一天,被告決定依從幻聽指示行事。案發當天凌晨12時30分,他抵達商場,戴上口罩和手套,在場內徘徊近一小時,尋找下手目標,最後盯上一名31歲女郎。
事發時,女郎正與男友及友人在商場小酌,凌晨1時18分左右獨自前往廁所。被告見她迎面走來,隨即上前叫她「等一等」,接著迅速掏刀劃傷她的頸部,再朝她右胸刺下一刀。被告供稱,他選擇攻擊這兩個部位,是因為認為如此能最快殺死對方。
女郎受傷後立即跑向男友及友人求救。兩人發現被告正逃往商場出口,隨即追趕。被告在出口處絆倒,遭兩人追上併合力制伏。
警方抵達後,被告不斷要求警員朝他開槍,聲稱「我殺她,好讓你們開槍射我」,還揚言自殺,並用頭猛撞地面,過後被送院治療。

女傷者疑在女廁所外遇襲,地上的血跡從廁所一路延伸到酒吧。(檔案圖)

案發地點在女廁外,距離酒吧不遠處。(檔案圖)
案發前一晚採購裝備
被告在案發前一晚就開始採購裝備,還拍下放置個人物件的地方,讓家人能找到遺物。
案情揭露,被告租車前往裕廊坊採購作案物品,買下黑色T恤、黑色長褲、黑色背包、黑色鞋子、一盒黑色口罩、手套、漂白水、鐵錘,以及一把刀刃長達13公分的刀,甚至還在手機中列好採購清單。
當晚10時29分,他乘私召車前往姐妹的住處,沿樓梯步行至六樓。在樓梯間徘徊片刻後,他拆開了鐵錘和刀的包裝,將武器、手套、口罩與漂白水悉數裝入新買的背包,並換上一身全黑衣物。
他還將換下的衣物藏在立管(riser)內並拍照存證,以便家人在他死後能尋獲遺物。
隨後,他乘德士直奔案發地點,動手執行計劃。
傷及頸外靜脈 傷者險致命 根據受害者的醫療報告,其胸前一道長達5公分的刀傷深及肌肉組織,頸部一道6公分的刀傷更割傷了頸外靜脈,若失血過多足以致命。
所幸她經手術治療後,在隔日便獲准出院,目前傷勢已經痊癒。受害者的醫療費用總計約2510元,庭上透露,被告已全數作出賠償。
「被告焦慮症演變為重度抑鬱症」
被告代表律師朱衍琳求情時說,被告的精神狀況從初期的焦慮症演變為重度抑鬱症,已嚴重影響其判斷能力。
她指出,只要持續接受適當治療,被告再次犯案的風險將大幅降低。
律師也強調,被告在第一時間選擇及早認罪,已知錯並全額賠償了受害者的醫藥費用,仍期盼未來能完成大學學業,因而懇求法官予以輕判,判處不超過3年的監刑。
此外,控方認為,被告雖患有重度抑鬱症且受病情驅使作案,但他案發時思路清晰、預謀周詳,因此促請法官判處他坐牢7年。
控方說,被告預先擬定採購清單,在案發地點徘徊近一小時物色目標,且蓄意選擇致命部位下手。此外,被告毫無預警地隨機作案,引發公眾恐慌,加之其作案時攜有多件兇器並造成受害者嚴重受創,法庭應當嚴懲以儆效尤。
高庭法官彭康釗下判時指出,被告的精神狀況嚴重影響其判斷能力。儘管控方強調被告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且具備自制力,但他表面看似縝密的犯罪計劃,實則全由幻聽驅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