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撞的轎車和摩哆橫跨在馬路上。
(新加坡訊)奧迪轎車致命車禍的肇事男駕駛和29歲女乘客在事故發生後棄車逃離現場,現已被警方逮捕歸案。這名30歲男駕駛星期六因牴觸多項交通相關罪名被控。
《聯合早報》報導,這起恐怖車禍發生於星期四(29日)10時35分許,地點是淡濱尼12道,靠近淡濱尼北第2通道第630B座組屋前方的路段。一輛奧迪轎車疑失控撞越中央分界堤,與另一輛汽車和一輛摩哆相撞。事發後,肇事的30歲男駕駛與29歲女乘客在警方趕抵前棄車逃走。
其中一輛涉事汽車的25歲女駕駛在意識清醒下送院,24歲摩哆男騎士與24歲后座女乘客則在昏迷狀態下送院,過後傷重不治。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六凌晨發文告說,交通警察經實地調查並調閱電眼畫面後,鎖定肇事男駕駛和女乘客的身份,並於星期五(30日)在西海岸路一帶逮捕兩人。
初步調查顯示,這名男子在駕照被吊銷的情況下,駕駛一輛掛著假車牌的註銷車。
女死者懷有身孕
根據《海峽時報》報道,在車禍中不幸喪命的男女死者為埃米魯(Mohd Emirul Danial Mohd Zulkifly)和妻子諾莎拉法娜(Nursyarafana Norazman)。兩人皆為24歲,已於星期五安葬於蔡厝港回教墳場。
死者的家屬向《海峽時報》透露,埃米魯和諾莎拉法娜育有一名6歲兒子,事發時諾莎拉法娜懷有身孕。
肇事30歲男駕駛將面對9項控狀,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駕照被吊銷的情況下駕駛、肇事逃逸、肇事後未施以援手、駕駛未投保機動車、駕駛已註銷車輛、無照駕駛,以及展示假車牌。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處監禁最長8年。駕照吊銷後駕駛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處罰款最高1萬新元,或監禁最長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處罰款最高2萬新元,或監禁最長6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嚴正聲明,當局嚴肅看待犯下嚴重交通違例行為的駕駛員,並對無視交通法規的駕駛者絕不姑息,將毫不猶豫採取嚴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