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大馬男子以介紹工作為由,將女郎帶到住家樓下交談,隨後邀請對方上樓,被拒後竟不讓她離開,還強行將她拖入電梯,所幸女郎在電梯門關閉前及時掙脫,奪門而逃。
《新明日報》報導,大馬籍被告王慶祥(24歲,譯音)前天承認一項企圖非法禁錮他人的控狀後,被判坐牢兩周。
根據案情,被告於今年9月21日晚上,以介紹工作機會為由,在烏美地鐵站附近與女受害者碰面。

兩人隨後一邊聊天一邊步行,最終來到被告居住的組屋樓下。
當晚約11時25分,被告邀請受害者到他的住家繼續討論工作機會,但遭對方拒絕。受害者隨後試圖離開,被告卻抓住她的手臂和身體,不讓她離開。受害者隨即尖叫呼救。
當時附近的電梯門剛好打開,被告見狀便強行將受害者拖進電梯,且一邊抓住她,阻止她逃脫,一邊按下關門鍵,試圖關上電梯門。
所幸,受害者在千鈞一髮之際及時掙脫,在電梯門關閉前逃出電梯,隨後跑離現場。整個過程持續約30秒。
受害者據情報警,並表示事發後一度陷入恐慌,她指被告的行為令她感到害怕,擔心對方企圖強姦她。
被告於9月22日被捕,之後一直被還押。
控方指出,受害者最終能夠逃脫,純屬僥倖。若她未能及時逃脫,便可能被困在狹小封閉的電梯內,與被告獨處。
求情稱只是想安撫女郎
被告求情時稱,當時只是想安撫對方。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受害者已拒絕他的邀請,卻仍不讓她離開,甚至將她強行拖進電梯,企圖將她禁錮在狹小封閉的空間內。
被告前天通過視訊出庭。他指那時只是想讓受害者冷靜下來,並沒有強姦或性侵對方的意圖。
他也向受害者和到場的警員道歉,承諾不會再犯,並懇請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