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被指與兩友人在公園性侵16歲少女,兩友人已認罪入獄,男子則否認罪行,控方傳召其中一名友人供證。友人供證時頻頻轉頭看向被告欄,當庭指男子「其實也有做」。
28歲的被告拉登(案發時24歲)面對一項擅闖女廁和一項指侵受害者的控狀,但他否認有罪。
《新明日報》曾報道,這起強姦案發生在2022年3月27日晚上約9時許,地點在海軍部公園公共廁所。根據雙方同意的案情,案發時16歲的受害人當時與拉登、23歲的伊斯納里及25歲的阿敏等共7人在公園長椅飲酒。受害者微醺想吐,伊斯納里便將她扶到女廁。
控方列出女廁附近電眼所拍到的畫面,電眼拍下伊斯納里扶受害者到洗手盆嘔吐後,將她強行拖入廁所隔間,隨後拉登也被拍到多次進出女廁。

事發地點在地點在海軍部公園公共廁所。 (檔案照)
隔天,拉登告訴父親,他被別人指控強姦,父親建議他和阿敏去報警。拉登、阿敏和伊斯納里在事發兩天後被逮捕。
伊斯納里和阿敏分別面對4項和3項控狀,包括強姦、擅闖女廁以及指侵案發時16歲的受害者。伊斯納里過後被判入獄12年又6個月以及鞭打12下;阿敏則被判坐牢10年又6個月以及鞭打12下。
控方前天傳召阿敏出庭供證。阿敏供證時,起初指本案被告拉登並沒有指侵受害者,還稱拉登是因為聽到有人叫喊才進去女廁,打開隔間時發現伊斯納里性侵受害者,他和拉登嘗試把伊斯納里拉出隔間。
不過控方指出,阿敏的說法和早前的口供完全不同,阿敏在先前的口供里說,他和拉登得知伊斯納里在廁所性侵受害者後,才前去女廁查看的。
在控方反覆盤問下,阿敏數次望向被告欄的拉登,最終情緒爆發說「全是謊話,其實拉登也有做」,並指自己在與受害者口交時,拉登就在一旁指侵受害者。
阿敏也承認,案發後曾與拉登商量串供,隨後一同向警方報案謊稱是去「救人」,企圖把所有罪責全推給伊斯納里一人承擔。
28名證人
控方共傳喚28名證人為案件供證,其中包括現年21歲的受害者。
根據控方的開庭陳詞,控方將傳喚28名證人,通過陳述書提供證詞,並在必要時輔以口頭證供。
案件已在今年8月開審,現年21歲的受害者作為第一名證人出庭供證。控方指出,法庭將聽取受害者關於拉登所涉角色的陳述,其說法始終如一。
此外,控方也會提交來自竹腳婦幼醫院和心理衛生學院醫生的報告,這些醫生曾檢查受害者,並聽取了她對事發當天經過的陳述。案展至周五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