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一名在臨時安置及評估中心任職的男子,竟與中心收容的15歲少女私下發展戀情。少女離開中心後,他主動聯絡對方,不僅開車接送她放學,還在車內親熱,甚至帶她回家發生性關係,最終被判坐牢30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現年31歲的被告案發時27歲,於2021年在一家臨時安置及評估中心任職,主要負責照看暫時入住的男生。案發時年僅15歲的女受害人,則因遭遇家庭暴力被安排到該中心接受評估。
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姓名。

被告與小12歲的少女交往,還和她發生關係,前日被判監刑。(示意圖)
調查揭露,兩人在上述中心結識。雖然被告負責看管男生,但中心有時會安排男女住戶與職員共同參與遊戲互動,兩人因此熟絡。
2022年2月,受害人被安排轉往另一間收容所。臨別之際,受害人給眾人寫了告別卡片,並因愛慕被告,特意在留給被告的卡片中寫下自己的聯繫方式。
數周后受害人離開該中心。同年3月,被告按卡片上的聯繫方式主動聯繫受害人。被告雖心知不應與未成年少女私下聯絡,但兩人越聊越熱絡,並在一個月後相約見面。
被告當時兼職當私召車司機,他於4月租了一輛私家車並開去接少女放學,當天兩人確立了情侶關係。此後,被告經常開車到學校接她放學,並在車內親熱。隨著關係進一步發展,被告最終將少女帶回自己家中發生性關係。
後來,收容所職員發現少女穿著國民服役人員的汗衫,追問之下才揭發兩人交往的秘密,並得知被告的身份與背景。被告得知戀情曝光後,隨即辭去中心職務。
被告於今年6月22日遭逮捕,隔天獲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