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印度籍女酒客在金沙高檔空中餐館醉酒狂歡,見即將下班的女侍應生走近時,竟伸手非禮對方臀部、推搡其腹部,甚至當面朝對方比中指!被告昨日在法庭上承認一項非禮罪,被判處罰款2500新元。
被告是32歲的印度籍女子索妮可(Sonik Archana Susheel),她昨早承認一項非禮罪。20歲的女受害人事發時,在濱海灣金沙空中花園57樓的高檔餐館兼酒吧CE LA VI擔任開瓶侍應生。
根據案情,今年3月13日晚上11時許,已在家喝了酒的被告來到案發酒吧,與數名友人繼續飲酒狂歡。

被告索妮可。(海峽時報)
到了午夜12時33分,被告獨自在餐館內醉酒起舞。此時,受害人與另外兩名同事正準備下班,手持螢光棒經由通道走回廚房。
3人行經被告跳舞的區域時,受害人離被告很近,幾乎撞上狂熱跳舞的被告。
詎料,被告突然伸手撫摸受害者的臀部,隨後推搡其腹部,並當面朝她比出中指,整個侵犯過程歷時不到5秒。
受害者驚嚇之餘隨即向巡場求助,主管隨後安排她到廚房休息並報警。警方接報趕抵現場後將被告逮捕,被告於同日獲保釋。
控方指出,被告並無前科,案發時處於醉酒狀態,且事後已主動向受害者提供1500新元的賠償,因此建議法官判處她2500新元罰款。
辯護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並非為了滿足私慾而非禮受害者。被告對自身行為深表歉意,不僅主動支付了1500新元的精神賠償金,也願意承擔受害者後續接受治療的費用,懇求法官從寬裁決。
受害人遭解僱
受害人周四早出庭申請追加賠償,指自己事發後遭解僱,損失約6個月的薪水。
受害者昨日在兩名親友陪同下出庭,並向法庭申請追加賠償。受害者證實已收到被告支付的1500新元賠償,但聲稱事發後自己遭到僱主解僱,並被移出工作群組,導致她損失了約6個月的收入。
受害者指出,這筆薪金原本是用於繳交學費及應付日常開銷,她也因此事大受困擾而選擇離開開瓶服務業。
不過承審法官指出,受害者並未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自身蒙受的確切經濟損失。鑒於被告此前已主動給予1500新元賠償,法官最終駁回了受害者的追加賠償申請,未諭令被告作出額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