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4歲患有亞斯伯格症(Asperger's syndrome)的新加坡男童在上課時多次揮拳打向女治療師的臉部,女治療師一時情緒失控,竟強行抓住男童右手將他從座位拉到地板上拖行!女被告周三(28日)在法庭上承認蓄意傷人罪,被判處罰款5000新元。
據《新明日報》報導,被告為現年29歲的李賢(譯音),案發時是「自閉症康復網絡」的行為治療師。受害者則是一名案發時僅4歲、患有亞斯伯格症的男童。
案情顯示,被告自2024年2月起,每周兩次會到男童家中的房間為他上課。男童父母基於對被告的信任,即便孩子上課吵鬧也不會過多干預,但有在房內安裝閉路電視(CCTV)。
2024年6月13日下午3時許,被告如常上課,期間拿著一本書指示男童閱讀,男童不久後便開始躁動不安。被告試圖糾正其行為,要求男童擺出訓練所學的「雙手安靜」(quiet hands)姿勢,惟男童不肯配合,更企圖搶走書本。
被告移開書本並再次下達指示,男童隨即揮手打向被告臉部,導致被告眼鏡掉落。被告拾起眼鏡後情緒顯得有些失控,用力揮舞左手兩下並將書本扔在地板與牆上。男童見狀再次出手揮打被告臉部。
被告嚴厲警告男童不准動粗,但男童第三次出拳打向被告,甚至搶走其眼鏡。
傍晚5時27分,接連被打的被告拉著男童的右手,一路將他從座位上扯下並在地上拖行,隨後拉著男童向其父親申訴遭毆打。男童父親嘗試安撫孩子不果後,決定結束當天課程。
事後父親將此事告知妻子,母親感到不妙便調閱房內閉路電視,赫然發現被告蓄意傷害孩子的過程,當即致電聯絡被告公司。被告在隔天隨即遭公司解僱。
母親次日帶男童到醫院檢查,醫生確認男童體表並無外傷,身體狀況正常。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男童並未受傷,被告罪責較低,且此案屬於單一特別事件,因此建議法官判處罰款5000新元至6000新元。
辯護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當時僅是想尋求男童父親協助以撫平孩子情緒,過程中一時衝動「用錯了方式」,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當時有其他更好的方式來應對男童的情緒與行為問題,絕對不應使用暴力,最終判處被告罰款50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