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三名警隊國民服役人員「黑整」同僚,不僅合力將對方壓制在床上,輪流露出下體拍打其身體,其中一名被告甚至還性騷擾另一名同僚。
《新明日報》報導,由於受害者身份收到保護,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同僚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和事發地點。三名涉案男子在法庭文件中分別以B1(25歲)、B2(23歲)及B3(26歲)作為代稱。
其中,B1與B2均為新加坡永久居民,各面對兩項動粗控狀,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B3則是新加坡公民,共面對8項包括動粗、侮辱他人尊嚴以及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在內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三項罪名,其餘控狀一併交由法官量刑時考慮。
案情揭露,三名被告與第一名21歲的受害者案發時均為警察部隊全職國民服役人員,四人在2023年4月至11月期間同住在同一間宿舍。他們趁受害者躺在床上玩手機遊戲時,合力將他按在床上,輪流用下體拍打受害者的身體。
調查同時揭發,被告B3不僅參與上述集體霸凌,還對另一名同為21歲的男同僚動手動腳。2023年10月10日,B3隨見受害者正坐在電腦前,竟走上前按住受害者的脖子,強行舔其頸項。受害者雖深感噁心與屈辱,但因B3輩分較資深而不敢當場反抗。
同月25日午夜時分,B3前往該受害者的宿舍與同僚閒聊,見受害者躺在床上使用手提電腦,竟再度上前,將手直接伸入受害者的背心內撫摸其乳頭。
案情並未交代案發後三人的罪行是如何被揭發。
控方要求法官判處被告短期拘留令及社區服務令。律師代他們求情稱,被告等人均對罪行十分悔恨並已致歉,其中兩人已接受輔導,懇求法庭從輕發落,僅判處短期拘留。案件展延至12月16日判刑。
警方:將採取內部紀律處分
新加坡警察部隊在回復《新明日報》詢問時指出,這起集體霸凌事件發生後,當局便迅速對涉案的人員展開調查,並立即讓他們轉任行政崗位。
發言人透露,三人此後已完成全職國民服役,但警方接下來仍將對他們採取內部紀律處分。
警方強調,所有警務人員,包括國民服役警員,都必須嚴格遵紀守法,並時刻秉持最高標準的品行操守與誠信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