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數據顯示,涉及活躍通勤工具的火患連續兩年上升。(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21歲青年因涉嫌使用不兼容的充電器為個人代步工具電池充電,結果發生火患,導致一名女子死亡,前天被控上法庭。
《新明日報》報道,據控狀顯示,被告是21歲的布特拉,他面對一項疏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
控狀指被告在2022年3月9日,使用不兼容(incompatible)的充電器為個人代步工具電池充電,結果發生火患,導致一名叫諾拉提卡的女子死亡。
控狀並沒有透露事發地點和女子是如何過世的。
被告前天被控上法庭,他表示需要時間申請義務律師代表,案件展至下個月24日過堂。
被告目前獲以1萬5000新元保釋在外。
如果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陸交局今年1月表示,自2019年以來,不合規的個人代步工具已經導致6人死亡。
民防部隊的數據顯示,涉及活躍通勤工具的火患連續兩年上升,從2023年的55起上升到2024年的6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