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 喝了一兩杯酒,還和朋友通宵聚會,文身師清晨開車送女友回家,在一處右轉時撞飛12歲女童後沒停下繼續前行,之後又在快速公路上失控,衝過四條車道,撞上圍欄。
被告是29歲的文身師洪偉仁(譯音),他面對6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前日承認其中兩項不小心駕駛以及拒絕接受酒測的罪名,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揭露,去年1月4日,凌晨1時許,被告和女友在自己的文身店裡喝了一兩杯酒,隨後開車和女友去丹戎巴葛與另外兩名朋友會面,直到清晨6時許才開車送女友回家。
當時女友已經醉倒,在副駕駛座上睡著了。被告來到尼路和廣東民路的交界處時,因紅燈而停下,但當交通燈轉綠,他就迅速右轉。
交警抵達現場時,見被告躺在擔架上,要他出示駕照,被告卻不給,問他是否是司機,他也不回答。
交警聞到被告一身酒氣,問他是否喝了酒,但他否認。當交警要用呼吸偵測器為他進行初步檢測時,他卻閉眼拒絕配合。

被告洪偉仁(譯音)。
交警警告被告,若不配合檢測就必須逮捕他,他仍閉眼不配合,因此當場落網。送院後,被告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進行檢測。
根據庭上播放的電眼畫面,當時一名12歲女童正在過馬路,結果遭右轉的被告撞飛。當時,面對行人的交通燈亮起綠人。
影片中可見,女童落地後試圖爬起來求助,被告則直接揚長而去。
被告接著行駛到中央快速公路往實里達快速公路的方向,在道路往右拐彎處失控,從第一條車道衝過四條車道,撞上左邊圍欄後,車子原地打轉才停下。
被告把女友從車裡拉出後,棄車把女友送上德士,才回到現場向救護人員申訴自己身體痛。

被告的車頭凹陷。 (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的車子撞上圍欄停下後,他下車並將女友從車子拉出來,之後就把車子棄置在第四條車道,而當時下著小雨,地面濕滑。
被告接著和女友沿著高速公路走到摩綿路的油站,被告電召德士,之後在女友上了德士後才回到車禍現場。當時,救護車已到場,被告向救護人員申訴身體疼痛,因此被安排躺在擔架上。
車禍造成兩截圍籬被撞損,維修花費3800新元(約1萬2603令吉84仙)。另外,被告車子的車頭撞毀,右車身凹陷,擋風鏡也破裂。
根據醫藥報告,女童的頭皮、右臉頰、下巴和右手肘都擦傷,左腳踝紅腫,住院3天,並拿了14天的住院假。她也因車禍去看了5次心理醫生。
被告的代表律師表示,被告已做出8500新元的賠償,控方表示需向有關當局確認,案展7月2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