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低齡留學,家長普遍擔憂孩子的獨立生活和學業適應能力。幸運的是,許多國家提供了留學陪讀簽證,以便家長能夠陪同並照顧孩子。然而,不同國家的留學陪讀簽證政策存在哪些差異呢?接下來,我們將詳細探討各國的政策,為您提供全面的了解。

1. 新加坡
在新加坡,留學陪讀政策明確定義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允許母親、祖母或外祖母前來陪讀。每個家庭僅允許上述三種身份中的一位申請陪讀簽證,以便照顧孩子。
值得一提的是,申請新加坡陪讀簽證的母親在獲得簽證後是可以在新加坡合法工作的。然而,必須等到陪讀證滿一年後,方可向人力部額外提交申請以合法就業。
2. 美國
相比之下,美國並沒有專門給小留學生父母親的陪讀簽證。美國的陪讀簽證對象主要限於在美求學的留學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而父母不在此列。
為了陪同孩子留學,父母可通過旅遊簽證(B1/B2)、留學簽證(F1)、工作簽證(L1 H1B)、訪問學者簽證(J1)或移民簽證(EB5)等途徑來實現。

3. 加拿大
加拿大並沒有特定的「陪讀簽證」政策。陪讀的方式主要通過多次往返的旅遊簽證來實現,將訪問加拿大的目的確認為陪伴孩子讀書。
加拿大的短期簽證主要包括商務簽證、旅遊簽證、探親簽證以及超級簽證。家長若欲陪讀,可以申請多次往返的旅遊簽證,並在訪問加拿大的目的中明確為陪伴孩子讀書。
4. 英國
在英國,家長在孩子 12 歲以下時可以申請陪讀簽證,而孩子 12 歲以上則只能申請探親簽證。陪讀的父母在英國期間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申請學校就讀。此外,如果父母持有陪讀簽證,孩子只能選擇上付費的私立學校。
5.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允許18歲以下學生的家長或親屬申請監護人簽證來陪讀。該簽證要求申請人與學生同住,並且必須具備足夠的經濟能力承擔在澳期間的費用。該簽證在到期後不允許延期停留。
6. 紐西蘭
在紐西蘭,18歲以下學生的家長可以申請陪讀簽證,通常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陪讀簽證屬於一種特殊的拜訪簽證,通常與學生簽證一同遞交。對於5-10歲的學生或就讀小學1-6年級的學生,通常需要家長陪讀。至於初中7-8年級的學生,公立學校通常不強制陪讀,而私立學校可能需要家長繼續陪讀,具體要根據學校規定為準。至於高中階段,通常不強制要求陪讀。
總體而言,各國的留學陪讀簽證政策存在顯著差異。在新加坡,特定身份的家長可獲得陪讀簽證,並在一定條件下合法工作。美國主要通過其他簽證類型解決陪讀問題,而加拿大則傾向於使用旅遊簽證。英國對於12歲以下和12歲以上的孩子有不同的陪讀和探親簽證要求。澳大利亞和紐西蘭提供專門的監護人簽證,適用於18歲以下學生的陪讀情況。家長在選擇時應仔細研究各國政策,以確保為孩子提供最適宜的留學陪讀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