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前藝人黃奕良涉持刮刀傷員工案續審,員工供證時指黃奕良揚言要打他,還要他到食堂內以免被食堂外的電眼拍下。
被告黃奕良(59歲)面對一項持武器蓄意傷人及一項滋事打架的控狀。針對傷害員工的罪名昨早(11月30日)續審,黃奕良選擇自行抗辯,而滋事打架罪則待日後審理。
根據控狀,他被指在2018年12月11日下午4時20分左右,在新加坡回教綜合大廈(Singapore Islamic Hub)的食堂里,手持一把刮刀敲打孟加拉籍客工賈西度(Jahidul)的頭部一次,還打了他的腹部兩次。

黃奕良昨早出庭。(海峽時報)
昨早出庭供證的是黃奕良的員工賈西度,他在庭上敘述當天的事發經過,表示當時他在梯子上清理排放導管,站在他旁邊的黃奕良要他傳遞繩子、水桶、木板等給他。
員工說,黃奕良當時試圖用繩子把水桶和塑料綁在一起,但因不滿繩子太短而大發雷霆,擲木板砸他沒中,再擲水桶打他。員工非常害怕,連忙降下梯子,怎料黃奕良再用刮刀攻擊他的腹部和頭部。
「我之後拿出手機拍他,他則試圖搶走我的手機。同時,他也持著刮刀攻擊我,我抓著刮刀不放,在拉扯過程中,他則跌倒在地。我之後就走向食堂報警求助。」
員工指黃奕良之後持著刮刀跟隨在後,站在食堂的走廊揚言要打他,還要他到食堂內,以免被食堂外的電眼拍下。
根據控方在庭上播放的電眼畫面,兩人在食堂的走廊起爭執,黃奕良示意要員工進到食堂內,員工堅持不走過去。
員工也指,黃奕良之後還問員工為何拍下他的照片,不停爆粗口說,保安之後趕到食堂。
員工說,他非常努力工作,但卻遭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