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和網絡上提供的各種信息,對於用戶來說都有著潛移默化的影響。更何況是小孩,在他們還不太會辨別是非對錯的時候,更容易受到影響。
2013年,本地一名男孩上網的時候,偶然接觸到了色情網站。雖然剛開始覺得噁心,但他漸漸地對這種色情內容感興趣,並開始瀏覽色情網站,甚至經常自慰。最終,他演變成想要親身嘗試在色情網站上所看到的事物。
可他當時才12歲。

隨後在同一年的9月,他在電視上看到了一幕性愛場景,便「一時性起」,將當年年僅10歲的妹妹帶入房間。事發時,沒有其他人在家。
到了房間,他指示妹妹把衣服脫掉,並開始非禮她,然後與她進行性行為。
類似這樣的事情一直持續到了2014年3月,直到他的舉動被父母親發現,便被送去進行心理輔導。6個月後,他回到家中,家裡也實施了一些嚴厲的規矩,以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可是,就在2016年8月,這名男孩為了應付學業上的壓力,又開始觀看色情影片,再度開始非禮自己年僅13歲的妹妹。
2017年4月,他的父母親終究還是選擇報了警。在法庭上被問話時,他只回應說他的輔導療程無效,所以才導致他在2016年又性侵妹妹。他也表示會向妹妹道歉。
妹妹目前仍需要定期接受心理輔導,已與哥哥分居。而男孩將於7月9日回返法庭,將可能面臨審判。
在新加坡,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有可能被判坐牢高達20年,罰款或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