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生涉當阿窿跑腿,上門追債還拍視頻「留證」,結果自掘墳墓,落網被控。
警方前晚發文告,他們在本月15日接獲一起阿窿騷擾案,涉事的是位於淡濱尼83街第837座組屋的單位。
單位被潑了稀釋劑(Thinner),還留有一張用紅色馬克筆寫下的追債資料,指明「欠錢還錢,這是最後一次警告」,並留下阿窿的電話號碼。

被告留下追債字條。(警方提供)
勿洛警署的警員透過調查及調閱警方電眼畫面,掌握了一名18歲女生的身份,於17日逮捕她,期間起獲一台手機。
據悉,女生是拍攝潑稀釋劑的畫面後,發送給受害者,嚇得受害者立刻報警。
女生特麗莎(Trisha Amelynna Bte Muhammed Faizal,18歲)昨早通過視像系統被控1項牴觸放貸人法令。她挑染了金髮,神情有些疲憊。
根據控狀,她為一名叫「瘋人」(Siao Kia)的阿窿跑腿,並在15日傍晚近5時來到上述單位。

告拍攝潑稀釋劑的畫面,再發給受害者。(警方提供)
控方指出,女生相信也涉及諸多類似案件,要求將她還押在勿洛警署,並可帶出外協助調查,獲得法官批准,案展至26日過堂。
一旦罪成,若是初犯,將面對5000元至5萬元(約1萬6000至16萬令吉)的罰款,以及最多5年監禁和最多6下打鞭。
警方強調,他們對阿窿騷擾案件持零容忍態度,那些故意塗鴉、騷擾或是擾亂公共安全的人將被逮捕及依法處置。
警方也建議公眾遠離公眾,絕對不要協助或跟他們合作,若公眾知道任何參與阿窿活動的人,可以撥打999熱線舉報。
阿窿騷擾 擔心嚇著小孩
事發後,警方到場調查,鄰居倍感訝異。
記者周六早走訪事發單位,但女居民謝絕訪問。
鄰居許先生(60歲,送貨員)則表示,案發當日放工返家時,看見有數名警察調查,隱約覺得事情不妙。
他說,住在這一區30多年,第一次碰到這樣的事情,也擔心阿窿騷擾的行徑或會嚇著家中的小孩。
兩男涉當跑腿被控
另兩男也涉當跑腿被控。
警方周六早也發文告指,當局逮捕了一名18歲和61歲的男子,他們被指涉及兩起不同的阿窿跑腿騷擾案,昨早雙雙被控上庭。
年輕被告爾凡(Irfan Danish Bin Razali,18歲)被指於本月12日晚上8時,在義順72街第749座組屋,潑了不知名液體,並留下追債字條,牴觸1項放貸人法令。初步調查顯示,他也涉在後港犯下一起阿窿騷擾案。
年長被告鄧明雄(61歲,譯音)則涉於本月18日,在馬西嶺路第142座組屋用腳踏車鎖頭,將鐵門鎖起來,當日被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被告也涉在全島犯下類似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