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索賄或企圖索賄 環境局前職員被控上法庭

國家法院。(圖:CNA/Jeremy Long)
國家環境局一名負責害蟲防控的前職員在任職期間涉嫌索賄或企圖索賄,作為在客工宿舍進行稽查工作時「放水」的報酬,結果被控上法庭。
32歲的被告Mohamad Shahril Selasa面對19項觸犯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庭上揭露,2021年11月到2021年12月間,被告被指向雙溪加株、克蘭芝路、聖諾哥大道和兀蘭工業園一帶的宿舍負責人借錢。作為借錢的條件,他會在這些宿舍進行稽查工作時從寬處理。
根據控狀,他共收到293元,企圖索取的款項則有241元。
環境局發言人受詢時表示,被告是一年期的合約員工,他的合約已經在去年4月到期。
環境局也表明,絕不容忍任何職員觸犯法律,並對任何形式的貪污採取零容忍的態度。當局一直配合調查,接下來也會配合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