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進一步加重虐死弱勢者刑罰 最高刑罰提高至終身監禁

2025/10/15   •   896閱
政府正就《刑事法典》進行新一輪修正,旨在嚴懲虐待、虐殺或默許他人虐待弱勢者的罪犯。修正後的刑罰將提高至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30年,是對多年來虐待弱勢者事件的嚴厲回應,與誤殺罪行同等。這項法律修正旨在震懾虐待兒童、女傭等弱勢者的惡劣行為,確保對這類罪犯做出充分的懲罰。

示意圖。(圖:iStock)

政府將對《刑事法典》進行新一輪修正,嚴懲虐死或默許他人虐死弱勢者的罪犯,將目前的20年監禁最高刑罰提高至終身監禁或坐牢30年。

內政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昨天(14日)在國會上針對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提出一讀。

政府在2019年修訂《刑事法典》時立法,在第304B條文和第304C條文下,虐死或默許他人虐死未滿14歲孩童、女傭或其他弱勢者,最高刑罰可達20年監禁,外加罰款或鞭刑。

在新一輪修正中,政府將進一步加重相關刑罰,將最高刑罰提高至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30年,外加罰款或打鞭。

內政部表示,政府嚴厲看待嚴重虐待弱勢者致死的惡劣行為。修正後的刑罰與誤殺弱勢者同等。

幾年前,本地曾發生年輕夫婦潑熱水燙死五歲親生兒子的慘案。內政部認為,修正相關刑罰後,這類嚴重罪行理應判處終身監禁或長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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