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什麼樣的公司算小公司?小公司可以免除審計

2020年08月07日   •   1萬次閱讀

會計與管理局(ACRA)過去在2015年7月推介了一個新的概念,稱為小公司概念。小公司概念是在《公司法》遭改革後被推行,讓小公司可以免除審計工作。免除了部分的審計工作後,公司監管成本也隨之降低,達到開源節流的效果。儘管如此,這些「小公司」雖免除了部分的審計工作,不過仍需呈交未審計報告,以供當局使用。

什麼是小公司概念?

在這個新概念下,具有小公司資格的公司將減少監管成本,因為審計要求較少。雖然豁免審計,合格公司仍然需要提供未經審計的評估報告。

得以免除的審計工作包括:

· 損益帳戶、聯合帳戶以及資產負債表無需經受認可審計師審計(受認可審計師指那些獲新加坡特許會計師協會(ISCA)認證的會計師);

· 無需再提供公司會員審計報告副本;

· 無需再在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提供審計報告副本。

符合成為小公司的條件

凡連續兩個財政年度符合以下任何兩個條件的公司就可被視作「小公司」

· 公司總營業額不超過1千萬新元;

· 公司總資產額不超過1千萬新元;

· 公司雇員人數不超過50人。

指定要求包括:

· 必須是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公司。

法定責任

《公司法》改革前,「小公司」門檻為最高500萬新元。隨著會計與管理局上調數額,目前至少有2萬5000家中小企符合資格,得以免除審計工作。儘管如此,公司仍需遵守一些事項如:

· 呈交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 維持正常交易記錄

· 擁有至少5%股票權的股東被准許要求開設審計帳戶

免除審計表示會計與管理局已不再定期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檢查。公司應自發維持正常和最新的交易記錄,因倘若不幸捲入官非,遭當局調查時,正常的會計記錄將有助於分辨清白。

所以,時時維持最新的會計記錄對公司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另外,如今的損益帳戶以及資產負債表皆須符合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SFRS),僱主必須確保旗下員工具備相關知識及操作經驗。「小公司」概念在2015年7月1日改革生效後,於下半財政年的首季(7月1日或7月1日後)實行。

私營企業也不例外,被要求遵循以上規制。自新加坡實行「小公司」概念後,加上早前2014年3月,新加坡會計與管理局全面引入並實施新的XBRL標準(XBRL是目前在國際上使用的商業報告標準),新加坡企管可說與澳洲和英國等先進國家並肩屹立。

新加坡能夠被視作外國投資者和企業家的新興商業目的地,其中友好的商業環境是不容被忽視的因素之一。朝往發展成為國際市場,新加坡正走在正確的道路上,與此同時還保有其具吸引力的稅收制度和親商政策,可謂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