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印尼男子偷渡進新加坡後,在兩個星期內,先搶女老闆的手提包,後搶阿叔的手機,被判坐牢兩年兩個月。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33歲的賈馬爾(Jamal)共面對4項控狀,兩項掠奪以及兩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行。他周一(10日)承認其中兩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第一起掠奪案是在今年6月18日晚上約8時20分,在德惠道第157座組屋前的巴士站發生。
當時,56歲的女老闆剛下巴士,她把手提包放在凳子上並取出鑰匙,之後,她剛把手提包背在肩上時,手提包遭被告搶走,女老闆嘗試追被告但不果,手提包里多張信用卡、至少800元的現金、兩台手機、兩張身份證等被搶。
被告得逞後,掏空現金,原本試著打開手機,但因有密碼而放棄。他隨手將手提包及裡面的其他物件都丟進雙溪加株一帶的溝渠,但警方迄今都未找回失物。
2個星期後再度搶劫終被捕
兩個星期後,在7月1日午夜12時許,被告又在蔡厝港民眾俱樂部外的巴士站,搶走一名51歲男子插在後褲袋的手機,最終在同一天被捕。
調查發現,被告於今年4月30日從峇淡島坐拖船到新加坡海域,然後在大士海岸附近下海,游泳上岸。
被告也被揭曾於2017年6月2日被遣送回國,在沒有獲得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入境,但庭上沒有揭露他當初為何被遣送回國。
被告在求情時稱,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還有妻子和兩個孩子要養,已悔不當初,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來源: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