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黃國鴻。
(新加坡訊) 新加坡黃氏總會會長涉右轉時闖紅燈,導致迎面而來的摩哆騎士得緊急剎車,摔倒在馬路中央,還被車子的後輪碾過,導致多處骨折,住院8天。
被告黃國鴻(73歲)周一(2月3日)承認一項闖紅燈的罪狀,被判坐牢7周,吊銷各級駕照5年。
這起意外發生在2023年4月3日,傍晚7時17分,地點是新加坡立達路下段和惹蘭紅山的交界處。
根據法庭上所播放的行車記錄畫面,被告當時行駛在立達路下段,來到交通燈前卻沒有停下,直接右轉進入惹蘭紅山。
雖然案發交通燈剛轉綠,車子能直行,但右轉的交通燈仍顯示紅色箭頭。結果,被告闖紅燈右轉,導致迎面而來的兩輛摩哆騎士被迫緊急煞車。
其中一名44歲騎士煞車後摔倒在地,結果遭還在右轉的被告車子碾過。
另一名騎士也和女乘客一同摔下摩哆,而幸沒被被告的車子撞上。
被告完成右轉後把車子停在最左邊的車道,之後下車查看,協助傷者。
受傷騎士送院治療後,被診斷臉部、手臂等多處骨折,住院8天,出院後還得回到醫院動手術矯正,前後拿了120天的病假。
控方指被告闖紅燈,違反公路交通條規,若不認罪審訊,可面對4個月至6個月的監刑。庭上也披露,被告曾四度超速駕駛,以及一次邊用手機邊開車,最後均罰款銷案。
被告的代表律師說,被告案發時趕著到醫院探望病重的妻子,妻子不幸在去年11月過世。
律師透露,被告自1968年考獲駕照後,一直保持良好記錄,此意外發生後,他立即停下車子提供援助。
律師說,被告是個積極參與社區活動的好公民,也是新加坡黃氏總會會長,對社會做出不少貢獻,也曾因救人獲民防部隊頒發的獎狀。被告如今已74歲,不可能再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律師指出,傷者入院後並無須馬上動手術,之後拿的也是120天的一般病假,不是住院病假,可見傷勢並沒有太嚴重。
控方反駁,指傷者入住加護病房,可見傷勢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