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於2025年2月26日,以涉嫌在網上發布具侮辱性言論、蓄意傷害穆斯林宗教感情的罪名,起訴一名85歲男子。
2021年6月29日及30日,警方接獲多起報案,指該男子的Facebook帳戶曾發布侮辱伊斯蘭教的言論。經調查發現,該男子於2021年4月21日,重新上傳了五年前其Facebook專頁上涉及侮辱伊斯蘭教的截圖內容。
該男子於2022年1月,在警方調查期間離開新加坡,直至2024年10月才返回。
他將被控一項罪名,即於2021年4月21日,在其Facebook貼文蓄意發布內容,觸犯《刑法》第298條文,即蓄意傷害任何人的宗教感情。此項罪名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強調,任何可能破壞新加坡種族與宗教和諧的行為,均屬嚴重。凡發表可能引發不同種族或宗教群體之間敵意與矛盾的言論或行為,警方必嚴正處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2月25日下午3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