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21歲女郎戴5枚戒指和2條金項鍊,穿金帶銀露宿泊車場貨物起卸區,40歲前男友找來61歲無業漢,趁她在睡夢中,奪走她的金鍊,就連藏在胸罩的錢包都沒被放過,共搶走4000元(1萬2000令吉)財物。
這起搶劫案,在8月11日晚上11時至12日凌晨2時之間,在大巴窯建屋局中心泊車場第三層的貨物起卸區發生。

案件發生在大巴窯建屋局中心底層三樓的停車場。(檔案照)
21歲的受害者是來自馬來西亞的妲奴莎,是一名清潔工,與40歲的前男友山慕根(40歲)在大巴窯建屋局中心食閣工作時認識。山慕根當時是兼職洗碗工,目前被警方通緝。
61歲無業男卡欣則被控持械搶劫和偷竊罪。他也因涉及另一起案件面對另外兩項控狀,包括觸犯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和蓄意傷人罪。
案情顯示,受害者居無定所,在事發地點露宿。山慕根後來和受害者鬧翻,找來被告策劃搶劫受害者。
事發晚被告拿著菜刀到案發地點,趁受害者睡覺時偷走她一台價值129元(390令吉)的手機,交給山慕根,但後者指定要受害者身上的兩條金鍊;被告折返叫醒受害者,一手用菜刀指著她,一手用力拉扯她胸口的兩條金鍊。受害者拚命掙扎,拉扯中兩條金鍊被扯斷,她藏藏在胸罩內的錢包也掉在地上,被告立即搶走。
被告看到受害者戴著5枚金戒指,恐嚇她若不交出就砍掉她的手指,受害者不肯,一腳踹了被告的小腹後逃走,向商場保安求助後報警。
被告事後拿著兩條金鍊到實龍崗路的金店,以1156元(3500令吉)變賣,並買了2條新金鍊。加上受害者錢包里約2500元(7500令吉),被告共搶走約4000元的財物,隔天被捕。
報警指偷錢前男友懷恨在心
女郎報警指前男友偷錢,害他失去工作,前男友懷恨在心計謀犯案。
案情揭露,受害者和山慕根鬧翻,今年7月到警局報案,指山慕根偷了她的錢,讓他失去了工作。
山慕根懷恨在心,找上曾與他一起共事的被告偷前女友的兩條金鍊,還帶他到她露宿的地方,並且指出如何避開閉路電視鏡頭。
山慕根還提供一把袖珍折刀交給被告,但被告後來自己到附近購買了一把菜刀,用來犯案。
前科累累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無可救藥」,40多年來進出法庭至少13次,出獄後不超過一年就會再次入獄。
控方在庭上揭露,杯蓋從1973年就開始犯案,在法庭被判刑至少13次,包括搶劫、偷竊、塗鴉、行為事件、蓄意傷人等等。
主控官表示,卡欣已經「無可救藥」,必須將他「從社會中隔離」,以便保護公眾,並指出他這次是蓄謀犯案,還是針對一名女子最脆弱的時候犯案。
被告求情時表示,希望法官能夠念在他年事已高而從輕發落。
這起案件將展至1月10日,法官預料將做出裁決。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