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 4月3日報道,警方表示,執法人員(4月2日)深夜在展開掃蕩行動,45人因涉嫌違反公共娛樂、酒類管制法令及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接受調查,另有6男1女因違反酒類管制法令或觸犯《外國工人僱傭法案》被逮捕。目前仍在進行調查中。
警方在位於吉真那路的兩家店屋,以及凡爾登路金山嶺大廈的四樓住宅單位展開執法行動,發現多名沒有營業執照的業者將住宅或辦公單位改成卡拉OK歌廳,深夜提供娛樂項目,還提供零食以及各類酒精飲料。
警方強調,根據《酒類控制(供應和消費)法》,未持有有效許可證供應酒類的行為,最高可被罰款2萬元。據《公共娛樂法》,未經有效許可提供公共娛樂的行為,最高可被罰款2萬元。據雇用外來人力法令,涉嫌聘用沒有持有效工作證員工的僱主,最高可被罰款3萬元,最長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而在《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下,違例者可被判處最長6個月的監禁,罰款最高1萬元。
警方表示,這次突擊行動是為遏制非法公共娛樂場所的滋生做出了努力。警方對打擊非法經營公共娛樂場所的行為都是不遺餘力的,若有違例者都將依法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新聞來源: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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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Emm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