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涉嫌清晨在健身角落強姦61歲婦女。(取自早報網)
聲稱身上有刀,逼迫受害者服從,33歲男子涉嫌清晨在健身角落強姦61歲婦女。
早前已被控其他刑事罪的被告伊穆蘭(Imran Syafiq Bin Mohamed Rashid),這回涉嫌在保釋期間犯下強姦罪行。
他已於本月20日被加控強姦罪,目前面對控狀有22項,其中還包括破門行竊、刑事擅闖、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等。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在5月13日清晨5時至6時之間,在新加坡某處的健身角落強姦一名61歲婦女。被告當時告訴婦女,自己身上懷刀,讓婦女感到畏懼而服從。
為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可報道受害者的名字及案發地點。然而,從被告名字可以見報的情形推斷,被告與受害者相信是素不相識的。
被告案發隔天被捕,過後便一直還押至今。案件今天再過堂時,他通過視訊要求保釋。
被告表示,再過2天就是母親的生日,他希望法官看在自己過去2周都「乖乖聽話」,聽從調查官指示的份上,允許他保釋外出替母親慶生。被告也說家裡有妻小,想陪伴在家人身邊。
不准再獲保釋
被告的父親也出庭表示願意當兒子的擔保人,並表示會督促兒子,但他對兒子被控強姦一事完全不知情。法官指示通譯員讀出罪狀後再問父親:「這個罪行發生在保釋期間,當時的擔保人是你,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父親聽聞控狀之後一臉驚訝,但他回過神之後還是表示願意繼續為兒子做擔保,懇請法官批准他的請求。
法官最終駁回保釋請求,指被告在上次保釋期間涉嫌犯下更嚴重的罪行,不該再被保釋。案展至7月7日再過堂。
若強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臨8年至20年監禁,及打鞭至少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