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10月14日),新加坡國會通過了一項新法案,以後在公交車上大聲播放音樂、視頻,或者吃東西喝飲料等擾民行為,都可能面臨最高1000新元的處罰。

公交車管理終於和地鐵看齊
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Murali Pillai在國會辯論時表示,政府計劃通過新法規管理公交車乘客行為,防止不文明舉動影響其他乘客。具體包括:在車上吃東西喝飲料、用手機大聲播放音樂和視頻等。
違規者將根據行為對其他乘客的影響程度受到處罰,重複違規的人會面臨更高罰款。這些新規預計將在稍後公布,並參照《快速交通系統法》制定,力爭在2026年前讓公交車和地鐵的管理框架完全統一。
其實早在今年3月,時任交通部高級政務秘書馬炎慶就在國會提到,政府對公交車乘客行為的管理權限比地鐵要有限得多。這次修法,算是補上了這塊「管理空白」。
安檢升級:拒絕配合最高罰1000新元
除了針對擾民行為,新法案還授權當局對公交車乘客和公交轉換站的人進行安全檢查。這意味著,以後你可能會在巴士轉換站遇到類似地鐵站的安檢措施。
檢查方式包括搜身檢查和行李X光掃描。如果乘客拒絕配合,可能會被要求離開,並面臨最高1000新元的罰款。
Murali部長強調,公共運輸節點是恐怖分子的潛在目標,安檢是必要的威懾措施。他表示每次安檢耗時不到一分鐘,乘客們普遍表示理解和配合。
保護公交工作人員也在考慮中
全國交通工人聯盟執行秘書楊涴凌議員提出,公交工作人員不應該被安檢工作拖累,他們的主要職責應該是運營公交系統。她建議安檢應由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負責。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案還涵蓋了針對辱罵公交工作人員的處罰條款。Murali表示,政府計劃出台新規定,允許LTA執法人員對辱罵公交工作人員的乘客採取嚴厲行動,具體細節將稍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