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孩子判給父親,母親每月支付1190元贍養費
一對正在辦理離婚的夫妻,因三個孩子的撫養權鬧上法庭。丈夫指妻子「放養」孩子、家中囤積雜物,導致孩子無人看管、睡眠不足,甚至年紀輕輕就瀏覽色情網頁。法官最終將三個孩子的撫養權判給父親,並下令母親每月支付1190元贍養費。妻子不服,已提出上訴。

家中凌亂、孩子無人看管
45歲的丈夫是一名私召車司機,43歲的妻子從事財務規劃工作。兩人育有三個孩子,年齡介於6歲至13歲。
丈夫在爭奪撫養權時向法庭出示證據,指妻子缺乏照顧孩子的能力。他稱,妻子照顧孩子時全程只顧看手機,孩子在家無人監督,包括觀看的電子內容。大孩子甚至已接觸色情網頁。
此外,妻子將照顧孩子的責任推給自己的父母,但岳父母同樣未盡到看護責任。年幼的孩子有時在沒有大人陪同下自己溜出家門。
丈夫還提交照片,指妻子有囤積物品的習慣,家中凌亂不堪,環境不適合孩子活動和學習。因為作息混亂,孩子沒有固定的睡眠和學習時間,學校曾致電丈夫,稱孩子在課堂上打瞌睡。
妻子則反駁,指丈夫會對孩子動粗。她與孩子曾獲得個人保護令,禁止丈夫對他們施暴,孩子也都不喜歡父親。
法官:孩子需要穩定作息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首要考量是孩子能否健康成長。夫妻倆無疑都愛孩子,三個孩子也很優秀,只要有良好教育和監督,必是可造之才。
但兩人的教育方式南轅北轍。妻子採取「放養」的寬鬆態度,多數時候任由孩子自由使用電子設備;丈夫則較為嚴格,必要時會加以約束甚至紀律管教。加上雙方正在鬧離婚,更加重了對孩子的負面影響。
法官認為,年幼的三個孩子最需要穩定的生活作息,在有秩序和正確指導的環境中成長。家中成人有必要建立規律的作息,而不是任由孩子使用電子設備到深夜。
「本應屬於孩子睡眠的時間變成了螢幕時間,這種不良習慣已對兒童產生不利影響,包括在學校課堂上難以保持清醒及專注。」法官說。
讓法官決定將撫養權判給丈夫的另一個關鍵事件是:妻子「放養」孩子的方式,竟包括任由年幼的孩子自己上學,甚至無人知曉就離開家門。其中,老三在兩三歲時就曾獨自離家。
法官表示,為了孩子的安全和成長,有必要換由丈夫撫養。但也不會剝奪妻子的親子時光,她可在指定時段及特定假日與孩子相處。
根據判決,妻子需每月支付1190元贍養費給丈夫,作為分擔照顧孩子的費用。妻子已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