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意同事正要下車就開走 巴士司機致七旬同事死亡

2026/06/21   •   83閱
一起令人心碎的疏忽致死案:61歲小巴司機在車門敞開的情況下貿然開走,導致一名72歲年長同事在下車時跌倒頭部重創,最終不幸身亡。檢方痛批此悲劇本可避免,要求判處監禁並吊銷駕照。面對法律審判與家屬賠償請求,被告以高齡獨居且無力賠償求情,案件細節令人深思,趕緊點擊了解更多庭審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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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的Ang Oon Leng前天(19日)在庭上認罪,他被控因疏忽造成他人死亡。(圖:亞洲新聞台/Alyssa Tan)

一名小型巴士司機載送同事下班時,因為沒有留意同事還未下車,在車門敞開的情況下就開走,導致七旬同事在下車時跌倒並撞傷頭部,最終不治身亡。

61歲的Ang Oon Leng前天(19日)在庭上認罪,他被控因疏忽造成他人死亡。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被告受僱於IS Service System公司,負責載送公司的清潔工人上下班。

72歲的女死者在3月5日,也就是事發當天值早班,下班後搭乘了被告駕駛的小型巴士到山樂坊(Hillion Mall)。

被告把乘客載送到山樂坊的德士站讓他們下車,當他看到四名乘客中的兩人經過巴士前方時,他大略看了一下後視鏡。當看到後排乘客座位已經沒有人,被告沒有再檢查車後門有沒有人,在車門開著的情況下就把巴士開走。

這時候死者其實正要下車,巴士開動讓死者跌倒、頭部受傷,包括顱骨骨折。

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畫面,可以看到死者是最後下車的乘客,她正準備踏出車外時,巴士開始駛離。她跌倒後,一名比她先下車的同事立刻沖向倒臥在地的死者。

檢察官:案件本可避免 死者或仍在世

檢察官要求判處被告坐牢8周到12周,並吊銷駕駛執照五年。

檢察官承認所求刑罰嚴厲,但表示這對死者及其家屬所遭受的嚴重傷害而言,是公正、適當且相稱的懲罰。

檢察官表示,這起案件悲慘且本可以避免,如果當時被告採取應有的謹慎態度,死者今天很可能仍然在世。

檢察官也強調被告已經在崗位上工作數個月。

「到那個時候,他應該知道自己接送的乘客中有年長者,而這些乘客上下車需要更多時間。」

控方表示,在後車門仍然打開的情況下開走巴士,顯示出「嚴重缺乏謹慎」,並違反了交通法規。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在求情時表示,他目前獨居,並以清潔工作維生。

被告說自己無力向死者家屬作出任何賠償,並請求從輕發落。

「被定罪很可能會導致我失去工作,而以我這個年齡,要再找到另一份工作十分困難。即使找到,薪水也不會高,我確實沒有能力作出任何形式的賠償。」

檢察官表示,雖然死者的兒子已代表其已故母親提出1萬4000元的賠償要求,但控方並未要求被告賠償。

案件將在下個月7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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