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43歲男子,因涉嫌參與一起猥褻案而被拘留。
2026年7月17日中午12時左右,警方接到舉報,一名女性在伍德蘭12街(Woodlands Street 12)的一家購物中心內,涉嫌被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猥褻。
通過實地走訪,並在警方攝像頭和閉路電視(CCTV)圖像的協助下,伍德蘭警分區的警員迅速確定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在接到舉報後的4小時內將其逮捕。
該男子將於2026年7月18日在法庭被起訴,罪名是根據《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定義的猥褻罪。該罪行最高可被判處三年監禁、罰款、鞭刑,或多種處罰相結合。
警方對那些獵捕毫無防備的受害者並威脅社區成員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者採取「零容忍」態度。犯罪者將依法受到嚴懲。遭遇猥褻的受害者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迅速遠離犯罪者並立即報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同時,受害者應儘量記錄關鍵細節,如犯罪者的體貌特徵、穿著、事發時間及地點。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7月17日 @ 晚上1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