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債、推銷吸塵機、賣窗簾,男子不好好打工,每換份工就私吞公司的錢,三年來捲走5000多元。
被告林蘇達(譯音,49歲)面對20項罪名,除了失信及欺騙外,也犯下多起交通相關的罪行。他承認其中15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考慮後判罰款2萬5800元、坐牢18周,以及刑滿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由於他無法償還罰款,因此將額外坐牢9周及38天。
根據案情,林蘇達第一次犯案是在2017年3月至4月之間,當時他是追債公司的追債員,私吞了顧客及欠債人一共573元。
他後來改行當居家用品銷售員,在2019年1月26日至2月3日之間,一周內賣了16組迷你吸塵機共收2384元,但他將錢交給母親用來還債及支付醫藥費。
公司發現後將他辭退並報警,他在保釋期間再次改行,這次為安裝窗簾的承包商工作,負責接洽客戶,然後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之間,捲走公司2705元。承包商發現後,於2020年2月6日將他辭退,但他在三天後竟找上一名客戶,謊稱還再為承包商工作,騙走500元定金。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因為生活過得不好,一時衝動才會犯案,悔不當初。
主控官反駁,指被告三年來一犯再犯,甚至遭逮捕後仍不停手,怎麼看都不像是「一時衝動」。
偷友車無照酒駕 遇路障被捕
被告偷開公司的車出車禍,偷用朋友的車酒駕遇路障,潛逃近一年後被捕。
根據案情,被告曾在2019年10月因其他罪行遭逮捕後獲准保釋。
2020年2月4日晚上11時32分左右,林蘇達開著窗簾承包商的貨車,在馬里士他路等待紅燈轉綠時,不知何故突然往前沖,撞上一輛汽車。
他事後下車和車主交談,但不肯留下個人資料就逃走。
警方找上門發現他無照駕駛,還撒謊稱是公司批准他開車。警員繼續調查後,揭發他的謊言。
2020年2月25日,林蘇達沒有按時到警局報到接受調查,警方打電話及上門都找不到人,因此在同年3月12日發布通緝令。
他最後在2021年1月16日凌晨12時55分在警方設置的路障遭逮捕。當時,他無照卻偷開一名朋友的車,在喝了酒的情況下開車到另一朋友的家,結果遇上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