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清晨從咖啡店尾隨阿嫂走到巴士站,62歲阿叔被指在巴士站搶走阿嫂價值3000元的金項鍊,警方同一天將他逮捕歸案,今早將他控上法庭。
這起事件發生在周六(2月12日)清晨5時26分,地點在大巴窯4巷第73座組屋前的巴士站。
警方前天發文告表示,指案發時當局接獲搶劫案的通報,指一名婦女的黃金墜子項鍊被男子搶走,該項鍊價值3000元。警方之後通過地毯式調查,以及閉路電視和警方攝像機畫面,確認干案者身份,並在當天將他逮捕歸案。
記者昨早走訪現場時,附近咖啡店的員工受訪稱,被打搶的阿嫂常來這裡吃東西,事發當天也有前來。
清潔工李先生(69歲)受訪稱自己沒有目睹經過,但過后街坊都有談論這件事,大家都聽說了大致經過。
據他了解,事發前阿嫂和阿叔都在咖啡店喝茶,阿嫂離開不久,阿叔也走了,沒多久就聽到附近巴士站有搶劫案發生。不過咖啡店距離車站超過百米,加上有廣告牌擋住,所以大家都沒看到案發過程。
62歲的被告陳德順(62歲)昨天是在掠奪(snatch theft)和偷竊罪行下被控上法庭。
法官批准控方申請,將陳德順還押中央警署,並在期間將他帶到犯罪現場協助調查,案展21日過堂。
犯下掠奪罪行者,如果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少過一年,不超過7年外加鞭刑,干下偷竊罪則可被判坐牢長達7年外加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