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兩名女職員動粗 「明星律師」蕭丁明入獄四周

蕭丁明律師打女職員的視頻曝光。
圖: 視頻截圖
早前已被三司除名的「明星律師」蕭丁明因對兩名女職員動粗,被判入獄四周,罰款1500元。
49歲的蕭丁明在2018年3月至4月之間,涉及八起動粗和辱罵他人的不當行為,包括朝員工投擲物品,甚至揚言要持刀殺了其中一人。
兩名受害者分別是Brenda Kong Shin Ying和Rachel Kang Pei Shan。前者是被告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也是被告的外甥女;後者則是光線演藝經紀公司的藝人與項目執行員。
相關音頻在2018年曝光,拍下事發經過的閉路電視畫面則在2019年被人放上YouTube,引發關注。
蕭丁明在2020年7月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和一項使用刑事暴力的罪名。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蕭丁明的辯護律師為他求情時說,「六分鐘的瘋狂」改變了蕭丁明的一生,因為他無法繼續擔任律師。他指出,蕭丁明也遭受了網絡霸凌。
新加坡律師公會早前針對此案向蕭丁明提出八項指控,經紀律審裁庭審理後裁定他專業行為失當,提議將他除名,交由三司特別庭定奪,而三司最終在今年5月裁定將他除名。
法官今天(28日)下判時說,「我們很多人」都碰過霸道、苛刻、壞脾氣的上司,但在這起案件中,僱主越了界,對職員使用了暴力,這樣的行為必須得到譴責。
擁有20年資歷的蕭丁明曾為多名本地藝人打官司,除了經營律師事務所Samuel Seow Law Corporations,也有一間藝人經紀公司光線演藝經紀公司(Beam Artis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