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科男子承認酒駕 撞死汽車拋錨車主

東海岸公園大道支路。(圖:Google Street View)
一名有酒駕案底的51歲男子犯下更嚴重罪行;再次酒駕的他在一條支路上超速行駛,並撞死一名因汽車拋錨在車旁等待的男子。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涉事司機Ang Hiap Boon是一名公司董事,他在前天(16日)承認自己的罪行,這起案件也是自2019年交通法更新後首起發生的致命車禍事故。
根據更新後的交通法,這名51歲的肇事者被視為「嚴重的屢犯者」。由於這也是法院首次針對「嚴重的屢犯者」進行判決,因此法官要求雙方提交更多有助於法庭進行裁決的資料,並將判決延期至今年8月份。
被告對自己酒駕慣犯,以及一項因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行認罪。
被告是一家公司運營部的副總裁,以及一家諮詢公司的董事。他在2005年3月因酒駕被罰款並吊銷駕照16個月;他之後重新考車,並於2007年再次取得駕照。
該起事故發生在2020年10月27日凌晨,地點位於朝東海岸公園大道(ECP)的一條支路;56歲的受害人因為汽車故障,便將車停在雙車道支路的左側車道上,自己站在車旁邊進行檢查。
被告當時不僅行駛速度過快,還不停在兩條車道之間游移。事發當時因為右側車道上有一輛貨車擋住了他的去路,所以他就左轉往受害者所在的車道行駛。
被告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受害人的車尾燈當時是亮著的狀態,他還身穿淺色上衣,在黑暗的道路上清晰可見。不過,被告並沒有注意到,也似乎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並直接沖向受害人。而受害人當時背對著被告的車輛,根本沒有自救的時間。
受害人被撞後失去意識,送往醫院後搶救不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