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把以下幾個詞組放在一起,你第一個聯想到的「壞人」是誰?
婦女、騷擾、換掉鎖頭、私自接走孩子、拒絕送還孩子、申請個人保護令
一般情況下,大家多半會想到跟婦女離異後發生糾紛的丈夫。
但根據家事司法法院8月13日發表的判決,在近期一起案件中,一名婦女申請個人保護令,便是因為丈夫......的母親。
對啦,就是她的家婆。
更令人訝異的是,家婆因同樣的兩件事,也對該婦女申請個人保護令。
丈夫帶走小兒子,甚至更換門鎖?
婆媳之間的糾紛,其實始於媳婦與丈夫因後者不忠而展開離婚程序。
令雙方對簿公堂的第一件事發生在2024年1月8日,家婆和婦女的丈夫一同帶孫子下課,為他慶祝生日,但丈夫卻拒絕告訴婦女把孩子帶去哪裡。
後者情急之下趕到家婆妹妹居住的公寓,在那裡的電梯口見到兒子、家婆和家婆妹妹。
婦女試圖將他帶走,卻與家婆和其妹妹發生衝突,兩人甚至嘗試從婦女懷中強行抱走孩子。
由於擔心兒子受傷,婦女最終放下後者,讓家婆與其妹妹帶他上樓。

(示意圖)
家庭破裂,孩子永遠是受害者。(ALAMY)
第二起事件發生在兩個月後,2024年3月11日,婦女當天與丈夫帶兒子前往接受言語治療,途中收到手機應用通知,指家門外有「陌生人」。
婦女請母親上門查看,才發現「陌生人」竟然是家婆,後者還找來鎖匠換掉門鎖。
婦女過後與丈夫兒子一同回家,還因為誰該給生病而嘔吐了一身的兒子洗澡,與家婆起爭執。兩人後來在庭上供證時,互相指控彼此當時施加暴力。
一個關鍵讓兩名證人不再可信
家婆供證時聲稱,媳婦在3月11日的衝突中咬傷了她,甚至傳召兒子為此事作證,但審理案件的推事蘇健平(音譯,Soh Kian Peng)認為,咬傷家婆的,更可能是當時也在場的媳婦母親。後者試圖拍攝整個經過,卻與女兒的家婆扭打起來。
即使家婆兒子的供證與前者相符,推事還是認為,兒子接受盤問時的反應顯示他對妻子懷恨在心,原因可能是無法見到親生兒子。
推事也說,還有一個關鍵因素,不僅「嚴重削弱」兒子證詞的可信度,甚至足以讓他覺得家婆妹妹的供詞幾乎沒有任何分量:
家婆妹妹承認,在準備證詞的時候,與姐姐和外甥討論過如何供證。
推事認為,家婆妹妹並不是可信的證人,並指她上庭只是為了「要製造(婦女)的某種形象,提高(家婆)的勝算。」
家婆妹妹作證時表示,婦女1月8日當天的「暴力行為」令她「蒙受巨大創傷」,但作為呈堂證供的視頻顯示,她當天直接涉及搶奪小男孩的過程,與她的供證完全相反。

推事認為,家婆妹妹準備證詞時與姐姐和外甥討論,嚴重削弱其可信度。圖為家事司法法院。(海峽時報)
至於換鎖頭事件,證詞顯示,家婆在媳婦和兒子辦理離婚時,即便知道會令媳婦感到不愉快,還是堅持搬進兒子和媳婦家中,「確保兩人離婚過程順利進行」。
家婆供證時說,請鎖匠上門更換鎖頭,是兒子的主意。
即使兒子承認了這點,家婆卻在證詞中透露,兒子和媳婦的房子完全由她和丈夫支付,只是為了避免繳付額外買家印花稅,才以兒子的名義買下。此外,庭上播出的一段視頻也顯示,家婆帶著得意的表情,宣稱房子其實是她所有。
推事據此推斷,家婆始終認為,自己才是兒子和媳婦住家的真正主人。
推事指出,證據顯示婦女並沒有在言語或肢體上對家婆或家婆妹妹施行暴力,也不太可能對家婆行使暴力,只因家婆選擇站在兒子這一邊,才無法與其保持兩人之間原本和諧的關係。
因此,推事批准了婦女的個人保護令申請,禁止家婆靠近婦女,並確保家婆「不再加劇離婚過程的緊張氣氛」,或阻撓男孩在撫養和照顧方面的各項安排。
紅螞蟻們在螞蟻窩咀嚼這則新聞時,第一個反應是「媽寶男引起的風波」,但更同情案件中的小男孩,不僅父母離異,還成了各方搶奪的目標,被迫目睹長輩如何反目成仇。
看似只在電視劇中才會出現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上演,不知蟻粉是否也一樣,在覺得荒謬的同時,也感受到一種苦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