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22歲男學生剛墜樓,截指男便把他的背包偷走,將電子產品一一占為己有,其他物品包括留有遺言的筆記本則通通扔掉。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是52歲的黃和義,他早前被控四項失信罪名,他前日承認一項不誠實盜用財物和一項不誠實盜用已故者財物,被判坐牢4個月4周。
根據之前報道,被告在2014年12月時是一家雜貨店老闆,他當時因赤手清理冰箱時間過久而得凍瘡,事後又因忙著幫助他人而延誤求診,最後因手指生膿發黑,入院動手術切除。
案情顯示,警方在去年8月12日下午1時17分接獲報案,指有人在亨德申彎一帶墜樓。

被告黃和義。(檔案照)
警方抵達前,被告路過現場,見死者一動也不動地倒在組屋底層。他撿起一些紙皮替死者遮蓋身體,隨之撿起死者身邊的錢包。
警方到場後,被告把所觀察到的都告訴警方,也把死者的錢包交給警察,並留下身份資料,在獲得警方許可後離開。
經過調查,警方發現死者墜樓前帶著一個黑色背包,但怎麼找都沒有找到。調查官曾試圖聯繫被告不果,因此對被告發出緊急公報(Police Gazette)。
原來,被告在案發當天提供了個人資料給警方後,稱想知道死者從幾樓墜下,於是搭電梯到組屋15樓,再爬樓梯到20樓,結果在電梯處看見一個黑色背包。
警發緊急公報尋人
被告知道背包是死者的,卻把背包帶回自己的父親家,然後藏在箱子裡,再把箱子和另一箱裝有舊衣物的箱子一起放在屋外。
隔天,被告翻了死者的背包,發現內有膝上型電腦、無線滑鼠、黑色原子筆、一台三星手機和一台小米手機。
他也找到並丟棄了一頂白色帽子、4本筆記本、文具包、鑰匙和兩張收據。筆記本中有的是空白的,但有的也寫了死者的遺言。
被告隨後花70元找人將三星手機設回原廠設定,之後拿來使用。
9月7日下午,巡警進行例常檢查時,發現警方對被告發出緊急公報,因此把他扣押交給調查官處理。
法官斥被告:死者家人沒能了結
被告稱認為死者筆記本的內容或給家人帶來更多煩惱,法官指被告的行為剝奪了死者家屬知道真相的權利。
據被告所述,死者的遺言中提到他感到痛苦以及內心的掙扎,也覺得「有人或是東西一直纏著他」。
被告在庭上也稱,看到死者提起課業上面對的問題,但看了內容認為這些事情還是不讓人知道比較好,不然可能會給家人帶來更多的煩惱。
他說,若能在任何一方面彌補死者的家人,他願盡一切所能幫忙。
法官指被告的行為不僅妨礙調查,讓死者的家屬沒能得知為何他會選擇輕生,也沒能拿回或能安撫家人情緒的遺物。法官斥責:「因為你,死者的家人沒能有個了結。」
稱妻癌逝 要養4孩子
被告求情,稱妻子抗癌3年剛過世,自己患糖尿病,兩人育有四名孩子,他手頭緊才會犯錯。
被告求情時說,過去3年很難熬,妻子患病後於去年7月病逝,自己患上糖尿病也有八年。
育有四名孩子的他指過去幾年手頭很緊,當時自己的手機也不見了,所以才會拿別人的來用。
他表明已知錯,為造成他人不便道歉,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同情被告的處境,但每個人都會經歷起起落落,低谷期並不是讓人犯罪的「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