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地鐵站大廳襲擊陌生人頭部和手臂,52歲男子將在星期四(8月3日)被控公眾滋擾罪和蓄意傷人罪。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三(2日)發文告說,警方在7月26日下午4時50許收到兩則報案,指烏節地鐵站大廳附近有人被襲擊。
一名受害者稱頭部被一名男子襲擊,另一人則稱右手臂被襲擊。兩人都不認識這名男子。
東陵警署的警員展開調查後,在警方電眼畫面的協助下,鎖定了嫌犯身份,並在星期二(1日)逮捕了他。
嫌犯星期四將在公共滋擾罪和蓄意傷人罪下被控上法庭。公共滋擾罪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長三個月,罰款不超過2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