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在女兒八歲時才與她相認,父女感情原本要好,後來關係走下坡,女兒更在兩年前指控他非禮,但他辯稱女兒是因不滿被他管教而誣告他。
根據TODAY報道,35歲的被告被指在2018年至2020年之間五次非禮女兒,但他不認罪,案件在今年1月開審,他針對被指在2018年7月至11月之間非禮女兒的控狀抗辯,另外四項控狀暫時擱置。
父女關係走下坡
被告前天(16日)接受辯方律師引證時說,他是在女兒八歲時才知道自己已為人父。他跟女兒的母親曾經交往,過後失聯,2014年重逢才知道自己有個女兒。
「我感到生氣,因為她沒有找我,跟我說我有個女兒……我感到難過,因為我無法撫養我的女兒。」
他還記得,第一次見到女兒時,女兒跑向他擁抱他,讓他非常驚訝。「我告訴自己,我已經有個女兒,我要照顧她,我要把她養大。」
同年,他跟女兒的母親結婚,隨後生了多一兒一女。
被告透露,從2014年到2017年,他跟女兒的關係非常要好。「她是我的掌上明珠。她要什麼,我都會給她。」
但是,父女倆的關係在2017年至2018年左右走下坡,2019年開始更糟。他指女兒經常向他和妻子撒謊,放學不直接回家,還交了壞朋友。他舉例,女兒就曾經承認偷了外婆200至300元。
曾用藤條打女兒 還掌摑她
被告稱自己的管教方式包括叫女兒多做家務、沒收她的手機、責罵她、掌摑她以及用藤條打她。
他說,女兒被罵時有時會哭,有時會不理他。有一次,他因為女兒離家出走,非常生氣,所以打了她的腹部,女兒默默流淚。
就在他被捕的幾天前,他和妻子發現女兒放學又沒有直接回家,就摑了女兒兩巴掌,還告訴她不讓她留在學校籃球隊以及不讓她參與學校露營。
2020年1月15日,女兒報警指控他非禮,他同日被捕。他表示,得知女兒的指控後感到震驚,非常難過。
他告訴警員,他當時曾因女兒晚回家而管教她,女兒可能因此對他做出指控,昨天在庭上也堅持這個說法。
妻子岳母將為他辯護
他在2020年9月被控,保釋條件規定他不能跟妻子和女兒聯絡,但他坦言偶爾會發簡訊向妻子詢問她和孩子是否安好。
他在庭上提起家人居住的那座組屋最近失火時一度落淚。他當時已經按照保釋條件搬出去,得知組屋失火時到場,看到女兒和警員站在組屋樓下。
「她轉身看到我,我看到她在哭,所以我跑過去抱住她。她的第一句話就是『爸爸,我害怕。』那幾秒,我抱住她安慰她,我抱緊她說一切都會沒事。」
他的妻子和岳母將在昨天(17日)出庭供證,為他辯護。
非禮未滿14歲者的罪名若成立,他可被判監禁長達五年、罰款、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