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通過兩項修正案 加強取締新化合致幻藥

國會通過兩項修正案 加強取締新化合致幻藥
國會通過濫用毒品修正案和新加坡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以加強取締層出不窮的新化合致幻藥,並加重擁毒刑罰,把鞭刑納入其中。
內政部政務部長費紹爾在國會為兩項修正案進行二讀時說,修訂後的法令將以化合致幻藥的藥效來進行執法工作,不再根據這類毒品的化學成分。這將讓執法人員能及時對涉案者採取行動,不再需要等待新藥物被列入受管制毒品名單中。
修正案也將制定新的司法框架,把製造、進出口、販運、擁有和吸食化合致幻物質列為犯罪行為,並賦予執法人員權限搜查、逮捕並拘留涉案者。濫用化合致幻物質者也可能和嗜毒者一樣,接受戒毒治療。
費紹爾說,2016年至今,我國已有至少四起同新化合致幻藥相關的死亡事件。他說,新化合致幻藥引起的致幻作用同受管制毒品相似,濫用它也會導致犯罪和暴力行為。
他舉例說,在2019年,一名濫用「毒郵票」(LSD)的男子殺死自己的母親和祖母。去年,另一名濫用冰毒者在餐館裡持刀傷人。目前還未出現新化合致幻藥造成類似的事件,因此現在就應該採取行動避免這類事件發生。
此外,修訂後的法令也將提高擁有大麻、大麻混合物、古柯鹼和鴉片等毒品的罪犯的刑罰,包括以毒品的重量來分等級治罪,並納入鞭刑,以加強阻嚇作用。